醉驾撞死人后逃逸怎么量刑,醉驾撞到人逃逸怎么判刑
2023-04-30
更新时间:2023-04-30 07:03:58作者:佚名
劳动监察就是指劳动行政的主管部门对触犯了劳动法规或者规章的劳动者进行监察,询问,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我们就称之为劳动监察,那么劳动监察程序是怎样的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监察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处理方式: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告知程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时效问题: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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