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023-05-09
更新时间:2023-05-10 16:04:30作者:佚名
工伤事故一般会造成受伤职工两种结果,要么是伤残要么是死亡,而我国对于因工伤伤残或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我国对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看看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能够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
2015年全国经济数据:
一、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
二、上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
三、上年度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2706元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获得三方面的工伤赔偿,即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工亡职工家属最后拿到手的赔偿费具体数额,还要根据职工所在地区上年度的经济数据来确定。如果您想要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工亡赔偿标准,请咨询网站,我们为你提供你所在地区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