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4-28 16:06:26作者:未知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有很多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和所以选择了离婚,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流程都是本着自愿自主的流程走的,但是诉讼离婚截然不同,那么在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请阅读下面文章进行了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不愈的;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在办理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

13、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通过上述的编辑为大家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有所了解了吧,希望小编的整理恩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关于离婚的条件、离婚后的夫妻债务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们。

为您推荐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

2023-04-28 16:06

民法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民法通则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4-28 16:06

盗窃罪罚款是怎样的(盗窃罪罚款是怎样的情形)

数额较大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

2023-04-28 16:06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家庭暴力为什么取证难)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023-04-28 16:06

劳动法如何规定带薪年休假?(劳动法带薪假期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带薪年假的规定,具体规定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023-04-28 16:06

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最新)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3-04-28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