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方面)
2023-05-18
更新时间:2023-05-19 07:03:44作者:未知
在劳动群体中有一种叫临时工的,临时工在工作中也可能受到工伤,这个时候受的工伤到底属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呢?工伤的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在这个时候老板就该不该赔偿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临时工上班受工伤 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临时工受到工伤应不应该赔偿的问题,现在大家知道了吗?临时工也应该按照标准来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在我国由于临时工的边缘化,造成临时工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致使临时工在工作中一再的受到伤害。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其合法权益都是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是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如果您在工作中被人侵犯合法权益,请您及时联系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来帮助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