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几类

更新时间:2023-05-13 13:02:56作者:未知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几类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通常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起因于劳动的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并不是每一例劳动争议案件都会被人民法院受理,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几类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三、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强制执行。

知识补充:

当事人在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规定的十五日诉讼时效之内;

3、必须是受诉法院管辖的范围;

4、符合诉讼条件, 即有明确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所做的解答,希望能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你还对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等问题存在困惑,请您联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决问题。

为您推荐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几类

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

2023-05-13 13:02

关于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监护人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监护人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

2023-05-13 13:02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民事责任: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消除

2023-05-13 10:02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l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

2023-05-13 10:02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5、分配剩余财产。六、终结清算工作。

2023-05-13 10:02

寻衅滋事罪严重吗,寻衅滋事罪严重吗,能减轻处罚吗

一般而言寻衅滋事罪只要不造成严重后果是不严重的。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

2023-05-1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