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中止怎么认定?
2023-05-03
更新时间:2023-05-03 16:04:57作者:佚名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很多人都不能清楚的辨别,我们时常会与诈骗罪混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我们的法律中是怎么定义的呢?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合同诈骗罪的概念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诈骗罪问题的认定,在实践中,我们对合同诈骗罪并不是那么熟悉,我们了解的更多的就是诈骗罪,其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问题,我们的刑法是怎么对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以及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些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给您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