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企业分立?有哪些形式和程序?
2023-05-19
更新时间:2023-05-20 07:03:49作者:未知
在工作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最具有保障的就是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权益,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条款都是有效的,是不是劳动合同条款都可以对双方具有约束作用,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小编列举的十二项内容就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希望大家以后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特意关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国劳动纠纷的案件频频发生,在处理上不免会有律师的介入,如果大家在劳动方面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