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广州或不予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23-11-16 07:49:18作者:无忧百科

中介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广州或不予行政处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第二批免处罚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11月1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第二批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纠错容错机制的要求,广州市住建局依照相关规定,草拟了《清单》。《清单》包含6个事项。其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行政处罚;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不备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若首次被发现,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配套监管措施包括:加强教育、开展或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日常检查等。

11月27日前,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一)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0。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huangyahui@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