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公告2023

更新时间:2023-09-22 13:36:19作者:无忧百科

榆中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公告2023

  榆中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我县2023年度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现公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的区域

  (一)和平镇城市建成区全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是:青兰高速(含恒大山水城)以南、毅德城以东(含毅德城)、和畅苑以北(含和畅苑)、家盛市场以西(含家盛市场 )的区域。

  (二)县城城市建成区(东至崇文实验学校、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南河、北至夹沟河以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的时间

  (一)和平镇城市建成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县城城市建成区工作日全时段(除腊月二十三、正月十三至十六)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限制燃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其剩余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处罚过的个人和单位,发现其继续违法燃放的,处以其上次罚款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 110 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来源:榆中发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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