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公积金业务“7×24小时”掌上办
2024-01-04
更新时间:2024-01-04 10:33:57作者:无忧百科
1月3日,记者从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或分销公司、中介服务门店、房地产业务咨询公司、网络平台或软件App等)及其分支机构(加盟机构)的备案工作。
集中备案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机构备案工作中,应认真核对机构各基本信息,保证所填数据、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凡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提供房地产经纪相关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合格名单将在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其他相关网站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或分销商品房,一经发现,将暂停其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查处。
此外,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商丘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房产经纪助理考试合格证明作为备案申请材料的企业需签订《行政相对人承诺书》。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至少满足1名国家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条件后,方可办理机构备案登记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到期仍未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
记者 鲁超
来源:京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