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征拆!丰台两处土地开发项目获批!另一村要占地!

更新时间:2024-01-07 19:53:59作者:无忧百科

涉及征拆!丰台两处土地开发项目获批!另一村要占地!

各位亲:

2024年开年,咱丰台再发占地公告,此次涉及王佐镇庄户村。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预公告(丰占公告[2024]1号)公告,本次占用土地涉及王佐镇庄户村,。

丰占公告[2024]1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预公告

(丰占公告[2024]1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占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占用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王佐镇庄户村。

范围:北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西至贺福路约6米,南至庄户南街1号院A13号楼约22米,东至河西村林地约5米。

权属:丰台区王佐镇庄户村集体土地。

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占用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占用土地用于丰台区王佐镇中心村地区南组团开闭站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占用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占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占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在占用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占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另外,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丰台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延期)、北宫镇辛庄村Ⅱ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的批复。

辛庄村Ⅰ区棚改项目


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鑫盛〔2023〕037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辛庄村I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1〕0017号)、《关于辛庄村Ⅰ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有效性征求意见函的回复意见》(京规自丰函〔2023〕209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5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9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57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中筑鑫盛〔2021〕50号)收悉。根据《关于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1〕001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实施丰台区辛庄村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9917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2582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36418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3693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4767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回迁安置房及配套建设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8768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辛庄村Ⅱ区棚改项目


北京中海盈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Ⅱ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05-1、A-06、A-06-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Ⅱ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05-1、A-06、A-06-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丰]供审函〔2023〕0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3〕第008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建设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Ⅱ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05-1、A-06、A-06-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北宫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0064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110714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6368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海盈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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