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声:这样谈退市率、IPO、投融资平衡和做空

更新时间:2024-01-19 21:34:04作者:无忧百科

证监会最新发声:这样谈退市率、IPO、投融资平衡和做空


发布会现场 澎湃新闻记者 周頔 摄

1月19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注册制改革和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两方面,介绍了当前市场关心的多项热点问题,涉及注册制改革、退市率、投融资平衡、股指期货做空和打击财务造假等。

证监会表示,已经关注到市场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同时,目前不存在只重视融资,不重视投资。经过排查,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接下来,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不断优化制度安排。同时,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热点一: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

关于注册制改革,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在发布会上表示:“注册制改革作为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

“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周小舟强调。

周小舟指出,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要看到,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搞注册制,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市场参与者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评估完善,市场环境变化也会对改革带来新的考验。注册制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完善的过程。”周小舟进一步指出,“证监会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热点二: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已经关注到市场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郭瑞明指出,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

“2020年底,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新一轮退市改革方案,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了退市规则。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并呈现出了两个特点。”郭瑞明说。

郭瑞明表示,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郭瑞明说。

热点三:试点注册制5年来IPO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在发布会上说:“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把关,可以说发行监管更加严格,对IPO企业的质量要求更高。试点注册制5年来审结的1000多家企业中,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坚决把‘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严伯进指出,实践中,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从严审核,综合运用审核问询、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等手段防范财务造假,强化内控和公司治理要求,关注持续经营能力,精准执行产业政策,整治信息披露中的过度包装、“伪创新”等问题,强化发行定价等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坚决落实‘申报即担责’,对审核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发行人、中介机构,按照问题性质,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立案的移送立案。”严伯进进一步指出,“注册制一大变化是更加透明化阳光化,市场行为以及审核的程序、规则、结果都是公开的。这既有利于约束市场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发行监管效果。”

热点四:不存在只重视融资,不重视投资

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融资端与投资端动态平衡。从融资端看,近五年A股IPO总额2.2万亿元,再融资总额3.8万亿元,合计融资总额约6万亿元。

“从投资端看,加强投资端建设,积极推动各类投资者加大对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公募基金、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6.4万亿元增长至15.9万亿元,增幅超1倍,持股占比从17%提升至23%;权益类基金从2.3万亿元增长至7万亿元,占公募基金规模比例从18%提升至26%;北上资金持A股流通市值从0.7万亿元增长至2万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10.8万亿元增长至22.1万亿元。”申兵称。

申兵指出,与此同时,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近五年A股累计分红8.4万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融资额;公募基金累计盈利2万亿元,分红2.2万亿元。“不存在只重视融资,不重视投资。”

热点五:暂未发现股指期货客户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对于“近期某些机构在股指期货上开大额空单,恶意做空市场”的传言,证监会期货司司长李至斌在发布会上表示,已关注到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排查。

“当前,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李至斌说,“由于期货公司没有自营业务,期货交易所披露的期货公司持仓均为经纪业务客户的持仓。经排查,目前股指期货的空头持仓很大一部分是客户的套期保值仓位。客户进行套期保值,有利于其稳定股票市场持仓。”

李至斌进一步指出,今年以来,股指期货期权市场总体运行稳健,股指期货日均成交金额3791.8亿元,日均持仓金额9656.3亿元;股指期权日均成交金额18.09亿元,日均持仓金额52.49亿元;股指期货期权日均成交持仓比0.48,处于正常合理区间。

热点六: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

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责主业,稽查执法是主责主业的核心、关键。对于证监稽查执法工作,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证监会立足“打早打小”,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保持严的基调,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注重发挥执法合力,强化行刑立体追责惩治效果。

“前段时间,市场对大股东违规减持高度关注,为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证监会发布了减持新规,稽查执法及时聚焦市场关切与监管重心,快查快处‘我乐家居’等一批违规减持案。”李明介绍道,近五年来,证监会依法调查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近1900件,向公安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600件。

李明举例表示,证监会严肃查办科创板、创业板发行申报欺诈案件;重拳打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财务造假违规信披行为,以及违规占用、担保等背信行为;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和性质恶劣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掏空”上市公司、非法配资等关联犯罪进行全链条、穿透式打击,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外,证监会还加强了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共同完善涉刑案件移送机制、联合督办推进重大案件、快速稳妥处置涉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构建起立体化追责体系,加强综合惩治的效果。

热点七: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是不对的、不符合实际的

打击证券违法行为是否会影响市场信心?对此,李明分享了他的看法。

“市场上有一些观点,一提活跃市场,就认为不能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一说提振投资者信心,就不敢打击欺诈、造假。”李明指出,这种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的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他表示,活跃市场、提振信心,需要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的工作基调,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

与此同时,李明也谈到,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惩”的功能,还要体现“治”的效果。

依法惩罚造假、欺诈,让不法之人付出沉痛代价之后,还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违法者整改,消除不法状态,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状,督促加强上市公司等主体的内控与合规建设,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日常监管,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效能,这是最好的投资者保护,也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长期信心。

热点八: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毒瘤”,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近年来,一些财务造假事件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眼中,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毒瘤”。他表示,打击财务造假案件是一直以来证监会执法工作的重点,曾先后依法严厉查处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严格落实新《证券法》各项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影响恶劣的财务造假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成本大幅提升,震慑效果更加彰显,有力净化了市场生态。

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等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只是追责的起点。”滕必焱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提升广大投资者对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热点九:重拳惩治违法,坚持“零容忍”打击不动摇

2023年,包括信息披露违法等重点案件被纳入了证监会的重点关注范围。

滕必焱表示,证监会重拳惩治违法,坚持“零容忍”打击不动摇,切实让行政执法“长牙带刺”。

2023年全系统共审结案件350余件,处罚责任主体千余人(家)次,罚没款金额60余亿元。特别是对紫晶存储案、泽达易盛案、易见股份案、奇信股份案等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造假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力整肃净化市场环境。

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的行政执法主基调,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中,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助力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