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新政今起正式施行,施行后全市落户“第一人”落户东部新区

更新时间:2024-02-20 23:53:21作者:无忧百科

成都户籍新政今起正式施行,施行后全市落户“第一人”落户东部新区

从今日(2024年2月20日)开始,《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今日上午,市民黄先生来到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三岔“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准备办理落户。从2018年开始,黄先生在东部新区工作,目前在成都天府机场担任地勤人员。

根据户籍新政,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黄先生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条件,从申请办理落户到办结领到户口簿仅用了10分钟时间。黄先生也是成都户籍新政施行后落户成都的“第一人”。

“我工作地在东部新区,我也在东部新区买了房子,各方面条件都很方便,户口自然而然落在东部新区,这样更方便以后娃娃上学。”前段时间,黄先生了解到户籍新政,“今年3月份,我和我老婆的小宝宝就要出生了,今天我们把相关手续带齐就赶紧来把户口问题解决了,这边‘一站式’服务办理很方便。”


▲市民黄先生

不只是成都东部新区,在成都多个公安户籍办证中心,都有市民来咨询、办理落户问题。

与此前户籍政策相比,今日起施行的新政落户条件进一步优化,主要有几个亮点变化: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 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红星新闻提醒:今日零点起,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线上系统“成都公安微户政”经升级后全面恢复正常,市民可以按照户籍新政在系统申请相关业务。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