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欧盟竞争法规 苹果或将面临近40亿元天价罚单

更新时间:2024-02-23 01:55:04作者:无忧百科

涉嫌违反欧盟竞争法规 苹果或将面临近40亿元天价罚单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欧盟对科技巨头的监管持续收紧中。据媒体近日报道,欧盟委员会预计将对美国苹果公司处以约5亿欧元、约合38.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理由是该公司在音乐流媒体服务方面存在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欧盟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监管机构称,苹果违反了欧盟法律,“阻止其竞争对手通知iPhone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之外还有更便宜的音乐订阅服务”。相关裁决或将于下月初宣布。

“欧盟的反垄断监管历来以严格著称,如此次对苹果开出5亿欧元罚单,将再次展现欧盟对于大型科技企业反竞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告诉21记者,“此外,欧盟反垄断调查的周期通常较长,此次调查始于2020年6月,持续了近四年。较长的调查周期能够给予苹果充分的抗辩机会,对于相关市场界定、反竞争效果评估、正当理由分析等技术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据了解,早在2019年,欧洲流媒体巨头Spotify就曾正式提出相关指控,随后欧盟监管者对此展开调查。Spotify当时指控称,由于苹果公司应用商店的运营方式,公司被迫提高订阅服务的价格。虽然苹果在2022年初允许音乐App引导用户去网上注册付费,绕过苹果应用商店30%的付费抽成,但Spotify后续回应称,相关限制依然存在,而且这些变化只是“为了作秀”。

消息人士表示,欧盟监管者认为苹果此举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了欧盟关于加强市场竞争的规定,欧盟将指控这家科技巨头滥用其主导地位,并对竞争对手实施反竞争商业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大型科技公司,欧盟近年来正在积极推动两部重磅数字监管法案落地。《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以下简称“DSA”)自2024年2月17日起全面生效,旨在加强用户在线安全,并促使相关企业对有害内容、虚假信息、广告跟踪行为和反竞争行为等承担法律责任。违规企业将面临最高可达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

根据DSA,欧盟委员会划定了包括亚马逊商店、苹果应用商店、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等17家超大型网络平台(VLOPs)和2家超大型搜索引擎(VLOSEs)必应、谷歌搜索,这些平台和搜索引擎的月活跃用户数量均已至少达到4500万。

《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 Act,以下简称“DMA”)则将于2024年3月全面生效,旨在规范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确保数字领域的公平竞争环境。根据DMA,欧盟委员会于去年9月首次指定了6家“守门人”(gatekeeper)企业——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和微软,涵盖22项由“守门人”提供的核心平台服务,包括谷歌搜索和浏览器Chrome,苹果浏览器Safari、应用商店App Store和iOS操作系统,字节跳动旗下TikTok,脸书(Facebook)和微软操作系统Windows PC OS等。

DMA为“守门人”规定了一系列细化义务,包括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义务、数据信息保护义务、广告信息披露义务、举报信息处理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等。如果相关企业违反相应要求,将面临高达其前一财政年度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屡次违规将可能被处以高达全球总营业额20%的罚款。

“包括苹果在内的‘守门人’需要全面履行DMA规定的义务,欧盟是否会在DMA全面生效之前发布对于苹果的处罚决定,值得关注。”邓志松说。

为了适应DMA的要求,2024年1月25日,苹果宣布对欧盟成员国内提供的iOS、Safari和App Store等服务进行调整,包括对开发人员提供应用程序分发和付款处理的新选项,以及对用户的披露、控制和保护方面作出调整。简单而言,苹果将在欧盟支持“侧载”,允许用户在App Store以外的渠道下载App,同时用户还可以选择其他支付方式、选择Safari之外的默认浏览器。

南开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陈兵教授此前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指出,DMA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数字经济领域建立和维护可竞争的、公平的市场。欧盟反垄断法也可以对一些数字经济领域头部企业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规制,但这些规制是事后的,欧盟委员会制定DMA对“守门人”进行事前监管,能够与欧盟反垄断法的事后监管形成互补。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认为,通过强化所谓“守门人”的各项合规义务,促使和推动大型平台尊重和维护良性的数字经济市场规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留下必要的生存空间,这是欧盟的核心诉求,目的是巩固和提高欧盟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的世界地位,同时应对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

“跨国数字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搭建合规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成立合规管理机构等,主动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并予以应对。”在邓志松看来,对于企业而言,事后整改至多是为时未晚的亡羊补牢,企业将承担的各方面成本都将显著提高,相关措施的有效性也难以保证。而有效的事前合规管理,有利于法律风险的事前防控,即使出现偶发性的违法行为也有助于厘清各方法律责任,并按照预案进行快速处置。

邓志松还指出,数字市场应高度关注业务运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数字经济时代,瞬息万变的市场状况使得各司法辖区监管政策的变化相比以往也更加迅速,企业不应安于被动接受监管,也应主动了解和适应监管。再完备的合规体系也难免百密一疏,对监管动态的有效掌握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针对性预案,面对执法行动时及时依法申请豁免或宽大等措施,尽早将违法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