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摒弃明星基金经理现象

更新时间:2024-03-16 01:34:58作者:无忧百科

证监会: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摒弃明星基金经理现象

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证监会称,近年来,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行业机构或机构)稳步发展,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的重要中介力量,在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作用日益增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但对标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行业机构经营理念有偏差、功能发挥不充分、治理水平待强化、合规意识和水平不高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证券基金行业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论调。压实行业机构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完善行业文化评估机制,强化正面典型示范作用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

此外,关于明星基金经理的现象,《意见》表示,要摒弃该现象,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

总体来看,《意见》明确,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行业机构定位得到校正、功能发挥更加有效、经营理念更加稳健、发展模式更加集约、公司治理更加健全、合规风控更加自觉、行业生态持续优化,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力争在战略能力、专业水平、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人才队伍、行业文化等方面居于国际前列。

以下是澎湃新闻记者梳理的十大要点。

要点一: 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督促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大力弘扬和践行“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论调。压实行业机构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完善行业文化评估机制,强化正面典型示范作用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督促行业机构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把任职“入口关”,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引导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队伍。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完善处罚信息公示通报、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应用、强化入职任职审查等机制,依法严格限制违法违规人员“带病流动”,坚决惩戒、出清违法违规和行为严重失范的从业人员。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

加强廉洁从业监管。推动行业廉洁从业文化建设,持续完善廉洁从业监管规则,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注册制下“围猎”监管、不当入股等廉洁从业突出问题,加强问责惩治,形成有效震慑。建立行贿惩戒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各类谋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断强化防范证券基金领域政商“旋转门”的制度执行、惩戒震慑和长效机制。

点二:摒弃明星基金经理现象

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建立健全执业负面清单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健全投行内控体系,提升价值发现能力,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保荐承销能力建设。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完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摒弃明星基金经理现象,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督促提高行业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慎开展业务创新。支持聚焦主业有序设立专业子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管理。强化行业机构产品与投资者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的适配性。

点三:构建长期资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

构建长期资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加快引入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推动健全有利于中长期投资行为的考核、投资账户等制度,支持行业机构推出更多匹配中长期资金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持续推动壮大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年金等各类养老金专业投资管理人队伍,培育更多耐心资本。提升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打造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基础投资环境。

要点四:强化管理人、高管及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

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督促行业机构强化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维护好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任与信心。聚焦投资者长期回报,健全基金投资管理与销售考核及评价机制。强化管理人、高管及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做好投资者服务和陪伴。扎实推进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持续优化基金行业销售生态,督促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加大逆周期布局力度。

要​​​​​​​点五:有序推进“基金互认”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

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统筹开放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有序推进“基金互认”“ETF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支持证券公司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跨境并购等专业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积极服务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点六:根据市场情况加大对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逆周期调节力度

提升监管能力手段。全面提升对场外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加强对底层资产、资金流向、杠杆水平的看穿式监管。根据市场情况加大对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逆周期调节力度。强化科技赋能,打造以机构监管信息系统为主体、各类机构画像及现场检查小工具为辅助的智慧监管体系。不断健全机构自治、股东管理、行业自律、行政监管、行业主管、司法惩戒协同治理的制度体系,强化与相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

点七:支持头部机构在畅通非银机构流动性传导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健全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机制。压实行业机构及股东主体责任。发挥好行业基金、风险准备金在流动性支持、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的功能作用。研究建立公募基金托管人授信机制、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支持头部机构在畅通非银机构流动性传导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点八: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措施稳妥处置风险机构

及时稳妥处置风险机构。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措施稳妥处置风险机构,强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

要​​​​​​​点九:加大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的宣传解读力度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引导行业机构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主动加大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做好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建立媒体沟通长效机制,稳定投资者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重视并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引导行业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普惠金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点十: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

督促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坚持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督促行业机构专注主业、优化供给、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形成适合各类投资者需求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落实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战略布局。督促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坚守业务本源、稳慎推进业务创新,确保组织架构设置、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水平、专业能力相匹配。适度拓宽优质机构资本空间,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