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古个度假村又又又被拍卖,价格狂跌2个亿!

更新时间:2024-04-14 02:05:50作者:无忧百科

阳江古个度假村又又又被拍卖,价格狂跌2个亿!

阿里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信息显示,阳江温泉度假村因破产再次拍卖,这是本拍卖标的发起的第6次法拍,拍卖价从第一次的7.0515亿元下调到了4.737亿元,这个价钱会最终成交吗?



▲法拍截图

标的物介绍,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的14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484,049.44平方米,其中已办证土地1,264,691.30平方米(综合用地207,729.00平方米、旅游用地65,820.30平方米、体育综合用地991,142.00平方米),未办证219,358.14平方米】、68项房屋建筑物【已办证建筑物46项,建筑面积49,100.23平方米;未办证建筑物22项,面积131,668.61平方米】、10项构筑物及附属物;一批设备及其他动产。具体如下:

1、标的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清算价值评估值为471,956,596.46元,共有 14 宗土地,面积约148.4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7)第0700045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一”),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管理区锅耳山,取得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203,134.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7年2月18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 144,428,274.00 元。该土地上的宾馆主楼、宾馆副楼、康体综合楼、西餐会议用房、员工宿舍楼 A 幢、员工宿舍楼 B 幢、办公楼等建筑物占用对应的土地面积已抵押给阳江市中恒华鸿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承接原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支行、徐文飞的权利),且该土地已被查封。

(2)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7)第0700021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二”),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炉仔山,取得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旅游业,土地面积为65,820.3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2年3月11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37,320,110.10元,该土地已被查封。

(3)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5)第0700106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三”),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属下烟墩村、大村对面山、榕树垌、铜鼓坑,取得日期为2005年12月23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体育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91,285.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55年12月13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19,382,255.00元。该土地已抵押给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封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4 家银行,且已被查封。

(4)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5)第0700104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四”),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属下烟墩村、大村对面山、榕树垌、铜鼓坑,取得日期为2005年12月23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体育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99,857.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55年12月13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21,465,251.00元。该土地已抵押给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封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4 家银行,且已被查封。

(5)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1997特)字第0000679、0700002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五”),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热水锅边,现仍登记在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为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前身,下同),取得日期为1997年11月7日,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595.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7年11月7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2,688,075.00元。

(6)位于办公楼后面,在地块一与地块三之间位置的地块,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6月6日,土地面积为74,910.41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20,974,914.80元。

(7)位于办公楼左侧,地块一旁边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6月6日,土地面积为4,855.87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359,643.60元。

(8)位于东湖水库边的地块,以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东湖水库管理局发租副坝合同》,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2年10月1日,土地面积为3,333.30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至2052年10月1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986,656.80元。

(9)位于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四之间位置的地块,以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0年12月23日,土地面积为23,428.87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5,622,928.80元。

(10)位于温泉度假村安放变压器处的地块,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3年4月14日,土地面积为420.00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07,520.00元。

(11)位于东至河仔边,南至李孟进田边,西至李余干田边,北至河仔边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补充协议合同》,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5年5月13日,土地面积为6,161.40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675,900.80元。

(12)位于贯穿在度假村高尔夫球场所征土地的干渠两边的土地,即地块一、二、三、四中间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4年8月25日,土地面积为65,114.93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7,292,872.16元。

(13)位于体育综合用地边界的合山镇烟墩大道村石硖坑、东坑、山乙当仔一带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8月5日,土地面积为28,092.07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7,191,569.92元。

(14)位于体育综合用地红线范围界外沿线地段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关于征地修路包干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土地面积为13,041.29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该地征用后作为公共设施使用(烟墩村委会机耕道路用途),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460,624.48元。

上述(6)至(14)地块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上14宗地块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面积为准,拍卖公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与登记面积或实际面积不符的,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房屋建筑物共有68项,构筑物及附属物共有10项,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


上述资产权证编号为空的,该资产无产权证书,主要是构筑物。

(2)构筑物及附属物


3、标的3--设备资产及其他动产一批

设备资产及其他动产包括有存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及办公家具等,目前放置于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酒店、别墅及办公楼等场所内,上述资产未涉及抵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机器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72.05 万元,主要为酒店设备、餐厅设备及高尔夫球场机器设备,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2)电器及家具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20.28 万元,主要为酒店电器设备及酒店家具,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运输车辆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5.32 万元,主要为中巴车、五十铃小货车及电瓶车,运输工具情况如下:


(4)电子及其他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50 万元,主要为办公通用设备,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5)存货清算价值评估值为4.65 万元,为历年来积存的原材料、物料用品,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一批的具体情况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深银专评报字[2019]140号)。上述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多数为公司开业初期购置,存在一定的损毁情况,竞买人参与竞买时,视同已知悉相关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对成交的竞买款不再进行调整。




▲实景图

竞买公告

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案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设备及其他动产等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6月6日10时至2024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标的物为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的14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484,049.44平方米,其中已办证土地1,264,691.30平方米(综合用地207,729.00平方米、旅游用地65,820.30平方米、体育综合用地991,142.00平方米),未办证219,358.14平方米】、68项房屋建筑物【已办证建筑物46项,建筑面积49,100.23平方米;未办证建筑物22项,面积131,668.61平方米】、10项构筑物及附属物;一批设备及其他动产。具体如下:


1、标的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清算价值评估值为471,956,596.46元,共有 14 宗土地,面积约 148.4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7)第0700045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一”),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管理区锅耳山,取得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203,134.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7年2月18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 144,428,274.00 元。该土地上的宾馆主楼、宾馆副楼、康体综合楼、西餐会议用房、员工宿舍楼 A 幢、员工宿舍楼 B 幢、办公楼等建筑物占用对应的土地面积已抵押给阳江市中恒华鸿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承接原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支行、徐文飞的权利),且该土地已被查封。

(2)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7)第0700021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二”),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炉仔山,取得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旅游业,土地面积为65,820.3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2年3月11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37,320,110.10元,该土地已被查封。

(3)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5)第0700106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三”),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属下烟墩村、大村对面山、榕树垌、铜鼓坑,取得日期为2005年12月23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体育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91,285.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55年12月13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19,382,255.00元。该土地已抵押给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封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4 家银行,且已被查封。

(4)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2005)第0700104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四”),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烟墩村委会属下烟墩村、大村对面山、榕树垌、铜鼓坑,取得日期为2005年12月23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体育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99,857.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55年12月13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21,465,251.00元。该土地已抵押给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封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4 家银行,且已被查封。

(5)土地权证编号为东府国用(1997特)字第0000679、0700002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五”),位于阳东县合山镇热水锅边,现仍登记在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为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前身,下同),取得日期为1997年11月7日,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面积为4,595.00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47年11月7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2,688,075.00元。

(6)位于办公楼后面,在地块一与地块三之间位置的地块,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6月6日,土地面积为74,910.41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20,974,914.80元。

(7)位于办公楼左侧,地块一旁边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6月6日,土地面积为4,855.87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359,643.60元。

(8)位于东湖水库边的地块,以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东湖水库管理局发租副坝合同》,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2年10月1日,土地面积为3,333.30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至2052年10月1日,清算价值评估值为986,656.80元。

(9)位于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四之间位置的地块,以阳江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0年12月23日,土地面积为23,428.87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5,622,928.80元。

(10)位于温泉度假村安放变压器处的地块,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3年4月14日,土地面积为420.00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07,520.00元。

(11)位于东至河仔边,南至李孟进田边,西至李余干田边,北至河仔边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补充协议合同》,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5年5月13日,土地面积为6,161.40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675,900.80元。

(12)位于贯穿在度假村高尔夫球场所征土地的干渠两边的土地,即地块一、二、三、四中间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4年8月25日,土地面积为65,114.93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7,292,872.16元。

(13)位于体育综合用地边界的合山镇烟墩大道村石硖坑、东坑、山乙当仔一带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6年8月5日,土地面积为28,092.07平方米,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70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清算价值评估值为7,191,569.92元。

(14)位于体育综合用地红线范围界外沿线地段的地块,以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关于征地修路包干合同书》,取得合同权益使用权的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土地面积为13,041.29平方米,合同未约定使用年限,该地征用后作为公共设施使用(烟墩村委会机耕道路用途),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460,624.48元。

上述(6)至(14)地块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上14宗地块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面积为准,拍卖公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与登记面积或实际面积不符的,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房屋建筑物共有68项,构筑物及附属物共有10项,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


上述资产权证编号为空的,该资产无产权证书,主要是构筑物。

(2)构筑物及附属物

3、标的3--设备资产及其他动产一批

设备资产及其他动产包括有存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及办公家具等,目前放置于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酒店、别墅及办公楼等场所内,上述资产未涉及抵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机器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72.05 万元,主要为酒店设备、餐厅设备及高尔夫球场机器设备,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2)电器及家具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20.28 万元,主要为酒店电器设备及酒店家具,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运输车辆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5.32 万元,主要为中巴车、五十铃小货车及电瓶车,运输工具情况如下:

(4)电子及其他设备清算价值评估值为1.50 万元,主要为办公通用设备,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5)存货清算价值评估值为4.65 万元,为历年来积存的原材料、物料用品,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一批的具体情况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深银专评报字[2019]140号)。上述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多数为公司开业初期购置,存在一定的损毁情况,竞买人参与竞买时,视同已知悉相关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对成交的竞买款不再进行调整。

二、起拍价及缴纳保证金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上述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473,707,532.55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看样时间

自2024年4月8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9时至17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414889025)、黄先生(联系电话13763045008)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5月16日12:00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5月1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按规定需要各自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标的物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以及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上述所有税、费及在本次拍卖中纳税义务人需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同意并承诺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或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相关税、费缴纳的协助。(说明:上述所列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如: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未办证9宗土地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收款、补偿款、办理权利凭证应缴纳的税、费等,具体缴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相关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标的物的移交、搬离、清空等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在支付宝账户缴存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管理人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550880210762800178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22日前(拍卖成交后4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竞买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请各竞买人注意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交付

1、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325国道旁温泉度假村行政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与管理人办理整体交接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必要时,管理人可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管理人不对过户登记做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物中的部分不动产已设定抵押,因注销抵押登记等手续导致的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部分土地、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可以过户,不做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是否可以办理确权、过户等风险及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3、拍卖成交之日起,竞买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4、关于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衡禹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签订的《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承包经营合同书》,管理人将依法解除,并妥善处理深圳市衡禹实业有限公司退场事宜。

十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 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评估报告》(深银专评报字[2019]140号)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公告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及可能因此产生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包含《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规定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该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裁定宣告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依上述法律规定,相关法院应依法解除对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措施。

管理人已依法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措施,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向相关法院发函,请其配合办理解封手续。目前,尚未办妥已被查封的部分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依法竞得后,管理人将继续协调相关法院尽快依法解除对部分标的物的查封措施。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悉并接受该条件,并不得据此悔拍。

9、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大门口至325国道路段,现该地块依法登记在广东省阳江市监狱名下,该地块涉及进出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的通行问题,阳东区人民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协调处理,但具体是否能调整规划,需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决定为准。竞买人可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及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许先生 13414889025 黄先生13763045008

法院监督电话:0662-33610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更详细内容登录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查看!

资料来源:阿里淘宝司法拍卖平台、阳江房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