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内华泰证券两次遭监管点名,此次涉合规审核
2024-04-26
更新时间:2024-04-26 05:26:10作者:无忧百科
一周之内,华泰证券再次收到罚单,不过这一次处罚主体是其营业部。
4月25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华泰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在2019年与外部机构合作举办客户培训交流会,涉及讲解证券行情走势等相关内容,该营业部未对活动开展、议程、内容、讲师资质等进行合规审核。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在数日前,华泰证券在现场调查后领到了江苏证监局的罚单。4月1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近期,江苏证监局对华泰证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华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自营业务合规风控把关不到位。债券做市业务中对关联交易把关不严、对债券投资的风险对冲缺乏有效管控导致扩大亏损。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二是,对部分客户适当性管理及督促义务履行不到位。向没有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需求的企业发行挂钩个股价格的非保本浮动型收益凭证;向通过多层嵌套才达到规定投资门槛的私募基金发行非保本浮动型收益凭证;未充分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如实披露减持信息。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相关规定。
三是,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经查,你公司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在职人员中存在部分人员未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情形。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关于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的公告》(中基协发(2022)8号)第五条相关规定。
四是,跟投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你公司子公司员工跟投平台未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跟投,不符合你公司子公司内部跟投规定,上述行为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不完善,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