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斌接到一通群众举报电话
2024-05-10
更新时间:2024-05-10 23:21:21作者:无忧百科
2024年曲靖市汽车消费券(第2期)
活动时间:
领券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3日;
核券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3日;
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
活动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辖区内申领平台为云闪付APP
活动商户
在参与活动公示名单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消费者均可参加,具体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可在“云闪付”APP活动落地页“车辆销售商”查看。
活动内容
通过“云闪付”APP申领电子消费券,获得汽车消费券后,可选择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门店购车消费,消费时在“云闪付”APP亮码给商家,商家扫码直接抵扣。购车人参与活动后,需配合汽车销售企业完成相关购车资料的收集,车企在“云闪付”APP“曲靖购车补贴”小程序中上传资料,包括购车机动车发票,购买保险的发票,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购车支付POS刷卡小票(带签字)或其他支付凭证。
(一)购买汽车范围
1.活动期间内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7座(含)及以下乘用车,包括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包括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2.所购车辆须为新车(不包括二手车);
3.所购车辆用途为非运营;
4.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
5.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
(二)消费券发放对象
购买上述车辆类型的消费者,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
(三)消费券金额和数量
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适当调整”原则,分3个档次设置消费券补贴金额和车辆数量。
第一档:机动车发票金额不含税价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汽车消费券按5000元标准补贴,全市整个活动期内总计发放30张券;
第二档:机动车发票金额不含税价在30万元(不含)--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汽车消费券按4000元标准补贴,全市整个活动期内总计发放60张券;
第三档:机动车发票金额不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汽车消费券按3000元标准补贴,全市整个活动期内总计发放150张券。(四)发券时间2024年5月10日(第2期),上午10:00发券,票券有效期14天,用户发券期内限领一张,发券数量由曲靖市商务局确定,可视情况灵活调整。第1期汽车消费券已于5月8日结束,成功参与第1期票券核销的用户不可参与第2期活动。
(五)消费券领取和使用领取消费券:购车人下载并注册云闪付APP,在APP内前往“曲靖购车补贴”专区领取汽车消费券,前往指定汽车销售商户门店,绑定银行卡扫码支付核销票券,享满减优惠。
(六)购车资料上传购车人参与活动后,需配合汽车销售企业完成相关购车资料的收集,车企在“云闪付”APP“曲靖购车补贴”小程序中上传资料,要求相关资料客观真实、齐全完整,上传图片清晰可辨,避免因此而影响消费券核销。
1.购车机动车发票。要求三个一致,即:发票时间与活动“购车时间”一致,指定车辆销售企业名称(含代码)与开具发票企业名称(含代码)一致,机动车发票的购买人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为确保系统识别,请使用第一联。
2.购买保险的发票,请使用第一联。
3.身份证正、反面。
4.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
5.购车支付POS刷卡小票(带签字)或其他支付凭证。
(七)其它
1.汽车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将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可以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2.请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坚决抵制一切违规套利行为,并承诺做到所有在本企业使用消费券的购车消费均实际发生在活动期间,消费行为应为先领券再购车,如出现违法违规、违反活动规则的行为,一切后果及全部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并自愿列入不诚信单位,立即退回消费券补贴。
3.活动参与提示,为保证本次政府消费券活动顺利开展,请大家按需领券,若近期无购车需求的用户,且勿领取票券占用名额。并承诺做到绝不倒买倒卖,诚实守信不骗取政府资金。
(八)服务咨询活动客服电话:95516(咨询时间:活动期间每天9:00至18:00)监督单位:曲靖市商务局,监督投诉电话:0874-8969280(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