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大华所被罚没超4000万,17家上市公司取消续聘

更新时间:2024-05-15 03:15:38作者:无忧百科

涉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大华所被罚没超4000万,17家上市公司取消续聘

红星资本局5月14日消息,5月13日,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约688.68万元,处以约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截图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华所对金通灵(300091.SZ)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此之前,大华所已多次因年报审计问题被罚。5月13日,大华所发布致歉声明称,将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截至目前,已有17家上市公司客户取消续聘大华所。

金通灵6年财务造假

大华所被罚没超4000万元

经江苏证监局查明,金通灵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记载行为。

今年1月,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约为5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但大华所为金通灵2017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年审计收入合计约688.68万元(不含税)。

按照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约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5月13日,大华所发布致歉声明称,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自觉接受各监管机构、企业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深刻反省。


截图自大华所官方微信公众号

17家上市公司客户取消续聘

因金通灵相关年报审计被处罚后,截至目前,已有17家上市公司客户取消续聘。

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海欣食品(002702.SZ)、中原内配(002448.SZ)、力量钻石(301071.SZ)、甘李药业(603087.SH)、国新能源(600617.SH)、*ST慧辰(688500.SH)、松炀资源(603863.SH)、嘉和美康(688246.SH)、坤彩科技(603826.SH)、远东传动(002406.SZ)、金明精机(300281.SZ)、ST洲际(600759.SH)、博思软件(300525.SZ)、台基股份(300046.SZ)、致远新能(300985.SZ)、山西汾酒(600809.SH)、辉隆股份(002556.SZ)17家上市公司接连发布公告,决定取消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大华所已多次因年报审计问题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大华所出具的长园集团(600525.SH)2016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大华所在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所出具的獐子岛(002069.SZ)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獐子岛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编辑 邓凌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