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珠海住房公积金+医保重要调整!!

更新时间:2023-09-21 13:20:41作者:无忧百科

通知:珠海住房公积金+医保重要调整!!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 发布通知

对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多子女家庭

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

详情如下↓↓↓

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

同时符合我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背景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 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提供贷款优惠政策。

二、文件中的多子女家庭如何认定,办理贷款时有什么条件,需另外提供什么资料?

(一)多子女家庭指我市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子女的家庭,包括继养子女,其中一个须为未成年(未满18周岁)。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子女抚养义务,其中一个为未成年的可参照执行。

(二)申请人和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在珠海。

(三)在原有业务办理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多子女相应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贷款额度优惠执行时间如何认定?

文件发布之日前,贷款额度已审批的,不予重新进行审批。

文件发布之日后,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职工方可按文件规定的贷款额度上浮标准进行审批。


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

此前,8月1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额度调整

此前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个自然年内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4000元

本次调整后

每个自然年内最高提取总额为28000元


珠海居民医保有变化

9月1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通知》,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同步提高3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并于9月1日已启动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

同时,自11月起,门诊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珠海公积金、珠海医保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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