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子杨妞花26年艰难回家路:父母伤心过度早逝,誓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更新时间:2023-09-23 07:53:23作者:无忧百科

被拐女子杨妞花26年艰难回家路:父母伤心过度早逝,誓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9月19日,拿到一审判决书的第二天,贵州省织金县官寨乡,杨妞花跪在母亲的坟前,泣不成声。她努力将判决结果读给妈妈听,“终于有个交代了。”

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花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到河北邯郸。26年后,她通过网络成功找到亲人。不幸的是,最爱的父母早已在她失踪的几年内先后撒手人寰,只剩下两座长满杂草的坟茔。

她发誓一定要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如今愿望初步达成。回顾被偷走的26年,杨妞花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她不会去抱怨生活的不公,“我只会恨余华英,她不应该剥夺我父母的生命,剥夺我姐妹俩的人生。”

她想告诉爸爸妈妈,她回家了,也结婚了,“我跟老公靠着我们自己的努力,也像曾经的你们一样,把好生活给了孩子。当年没有机会能完成的事情,我们现在也在完成。”

魂牵梦萦的故乡

1990年农历四月初五,杨妞花在贵州毕节织金县官寨乡出生。这是一处苗族村落,放眼望去,是绵延不绝的大山。


▲一审宣判结束后第二天,杨妞花跪在母亲坟头痛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在杨妞花的记忆中,家乡是一个陷在群山之中的苗寨,道路弯弯曲曲,“站到家里的猪圈上可以看到一个集市,还可以看到大山,山上有个山洞,山洞周围长满了植物……”

在这里,杨妞花度过了快乐的5年。零碎的记忆中,父亲总是笑盈盈的。有一次她穿着妈妈刚买的白色连衣裙,跟着邻居家的小伙伴在土坡上玩滑板,“吧唧”一屁股坐在一坨便便上。父亲没有责备她,反而笑嘻嘻地将她拎小鸡一样拎回家。

还有一次深夜,父亲回来得很晚,用荷叶包着两只鸡腿,放在快要睡着的她和姐姐的嘴上,“迷迷糊糊中就闻到了鸡腿的香味。”父亲少见的一次严厉,是她不小心摔落进水塘,父亲心急地将她抱回家,一路上不停呼唤她,她醒来看到父亲的眼神,“既严厉又担心”。

妞花最喜欢玩妈妈的头发。那时的她还未断奶,“妈妈穿着白色的衣服坐在家门口,拿着簸箕筛豆子。那时候没人跟我玩,都上学去了,我一个人在妈妈旁边转来转去,其实就是想吃奶。”妈妈就是扭头对她笑着,告诉她不要吃,但她还是围着母亲转。

某次参加完邻居的婚宴,她伏在父亲的背上摇摇晃晃地回家,“我就记得我爸爸背着我,我一会儿睁睁眼,一会儿又睁睁眼,好像过了一座桥,最后回到了家。他在笑着跟我妈妈讲我在婚礼上干的事情。我当时困得都睁不开眼了,还在那儿听着他们在讲我,然后我就睡着了。”

后来,父亲带着一家人去贵阳务工,在一个叫麦秆冲的地方,附近有菜市场和大马路。父亲在一家纸箱厂工作,母亲则做一些力气活、帮人扛东西。杨妞花记得姐姐还带她去买过菜,街上有踩着高跷、戴着银饰的人在表演。

进城务工的父母凭借劳动挣了些钱。印象中,母亲还给她买了一件绿色高领的毛衣,想让她试穿,结果领口太小头钻不进去。刚想睡下的妞花特别烦躁,一直反抗,结果妈妈一直在笑,“说是我的头太大了。”父亲则给姐妹俩买了一双溜冰鞋。

然而,这段无忧无虑的幸福时光,随着隔壁一家三口的搬进而逐渐消逝。男的叫龚显良,女的叫余华英,两人都是人贩子。通过借碗和送水果,余华英和妞花父母逐渐熟络,还经常带着妞花姐妹出去逛街买吃食。

1995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余华英等人趁着妞花父母出门的时候,以带去买毛衣签子的理由将妞花拐走,而姐姐桑英因为胆小没有跟去。临走时,妞花还不忘跟姐姐说,“你在家等着,我回来给你带。”

殊不知,这一等,便是26年。

谨小慎微的被拐生活

杨妞花被余华英带上了汽车,换了一套破烂的衣裳后又上了火车。直到火车开动的那一刻,她才开始感到害怕,叫嚷着要回去,却被余华英一脸凶了回来,“再不听话就把你从窗户扔下去。”

火车开出大山、越过江河、穿过平原,最终在1800公里外的河北邯郸停下。晨曦微露时分,杨妞花做了一个梦,梦中母亲在山坡上呼唤她的名字,“妈妈带着一堆人在山上喊妞花,妞花,后面再喊妞妞,妞妞。”这也让她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杨妞花回到贵阳市麦秆冲,也就是她小时候被拐的地方。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在“中间人”家住了10多天后,杨妞花以2500元的价格被卖给一户人家,并取名叫李素燕。养父是聋哑人,奶奶70多岁。

彼时的杨妞花,尚不知道自己被卖,还在心心念念地想要她的毛衣签子,期望“大伯母”赶紧将她带回家。在完全陌生的村庄,杨妞花听不懂大人们说的是啥。邻居想要拉着看看她,她都会往桌子底下钻。

这个家只有三间土坯房,有时还漏雨,养父一家生活非常艰苦。“还记得家里买了一口铁锅,第一次炒菜,还没有完全洗干净那种感觉,有一股生锈的味道。”杨妞花回忆,此后她每次吃饭闻到铁锈,都能回忆起那个晚上。

头几年,妞花形容自己跟个小疯子一样,天天在村里面跑来跑去。过了半年以后,她结识了一堆新朋友,“都是没妈的孩子,有妈的孩子不跟我一起玩。”到晚上了就回家,“有时候奶奶走到哪儿(就把她)领到哪儿。”

等长大明白事理,杨妞花开始听懂村里的一些流言蜚语——说她是买来当童养媳,也就是长大后要嫁给她的养父。这让她感到害怕,此后夜里一听到狗叫或者什么动静都会惊醒。但成年后的杨妞花发现,其实养父并没有这个心思。

杨妞花上完小学六年级后就辍学了。几年后,杨妞花开始外出打工。第一份工作去了一家做雪糕的小工厂;第二份工作是在超市里面搬货。因为个子小,扛100斤的白糖扛不动,她特别害怕老板不要她,天天开着三轮车一样拉货。老板说她像兔子一样灵活。无论到哪里工作,她一直跑在最前头,“主要还是要面子,害怕别人看不起。”

但回到村庄,杨妞花还是不想回家,经常在大娘(婶娘)屋里睡。这是一个好心肠的人,会帮妞花说话,还坚持让妞花读书。出门打工的中介费,也是她出的。

支持寻亲的婆家人

2009年,杨妞花通过相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刚开始,她会担心自己的出身会被嫌弃,做活也是小心翼翼,特别谨慎,“能多干活就多干活,能少说话就少说话,也不敢正眼看人。”


▲小时候的杨妞花(被抱者)一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所幸,婆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杨妞花感到安心。“有时邻居来叫我下地帮忙做活,我老公就会在家等着这个人来喊我。意思是我家的媳妇我都不舍得让她去下地,看谁敢给我动一下。”杨妞花回忆,包括公公婆婆还有婶子叔叔都站在她一边,这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2012年,杨妞花生下第一个儿子,怀孕期间她感受到作为父母的不易。她告诉记者,其实有意识到自己是被拐卖的。

那时的杨妞花偶尔会胡思乱想,父母是不是后来又生了孩子,把自己忘了?甚至会想,自己会不会是被父母卖掉的?“但是我一想起爸爸妈妈对我非常好,就非常坚定地相信,他们没把我卖掉。他们一定会找我。”


▲杨妞花在做直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她忐忑地将身世、寻亲想法告诉丈夫后,未曾想得到全家人的一致支持。于是,她买了一台电脑通过网络寻亲,找志愿者组织帮忙、发布寻亲信息;2013年,她又采血入DNA库,但是一直毫无进展。

2021年4月17日,已是3个孩子母亲的杨妞花,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寻亲信息,还发了一张根据记忆画的家乡地图。视频里,她一遍一遍地呼唤着儿时记忆中的亲人:“桑英,桑英;阿不代,阿不代(外婆)……”

杨妞花的寻亲信息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转发。2021年5月3日,贵州省织金县一个杨姓苗族女孩看到了寻亲视频。她从小听自家长辈说,有个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杨妞花的寻亲信息,各方面都和她堂姐很契合。

女孩很快和杨妞花取得联系。随后,已经远嫁江苏南通的姐姐杨常英(桑英是杨妞花记忆中姐姐的名字)也和杨妞花进行了视频连线。两人一起对儿时的记忆以及家庭情况,一一进行了印证。当被拐经历以及家人的姓名,都得到彼此的认可后,两人确定:这就是她们彼此寻找了多年的亲人。

姐姐告诉杨妞花,当年她丢失后,父母一直在找她,先是在贵阳找了一个月。回家过年后,又继续寻找,一直都没有放弃。后来爸爸因悲伤过度,整日借酒浇愁,没几年就撒手人寰了。在父亲离开的第二年,母亲也精神恍惚离世。听到这样的消息,杨妞花不禁嚎啕大哭。

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下,姐妹俩分别采集了血样。仅五天时间,双方的DNA就比对成功。2021年5月15日,姐妹俩分别从江苏南通和河北邯郸出发,回到位于贵州织金县官寨乡大寨村的老家团聚。

人贩子一审被判死刑

被拐26年后终于找到了家,但父母已去世20多年,杨妞花做梦也想不到是这样一个结局。她抱着姐姐泣不成声,看到父母的坟墓更是悲从中来。


▲被告席上的余华英。图片来源/网络

“父亲的坟就一块很小的土堆,上面就几块石头。”杨妞花跪倒在坟前放声大哭,“有一种冲动很想钻进去,想了这么多年的爸爸就在下面。”她发誓,一定要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2021年5月回贵州认亲时,杨妞花就向贵阳警方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22年1月,她又将相关材料寄给了警方。2022年6月5日,杨妞花正式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请求追捕人贩子余华英。

杨妞花报案的第二天,贵阳警方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侦查。不到一个月,贵阳警方就发现重要线索:一个名叫张芸的女子,曾在2004年从云南拐卖两个儿童到河北邯郸时被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张芸拐卖儿童的手法,与余华英拐卖杨妞花的手法一样,且目的地均是邯郸。警方调查后确认,张芸就是余华英。

“民警给了我十几张照片辨认,我一下就把余华英认出来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杨妞花说。

2022年6月30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6月,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余华英提起公诉。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妞花被拐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妞花和舅舅。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宣判结束后,杨妞花在法院门口把判决结果念给了其他寻亲父母,“我第一时间就想出来跟大家分享,我想让所有寻亲的家长都能看到希望。”第二天,她又赶回老家,将判决书烧给了九泉之下的父母。

“当我拿着判决书的时候,我特别想对妈妈说:妈,我终于有脸跟你说话了。我回去过很多次,都没有在坟前说些什么。”9月19日,杨妞花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其实很想安安静静地坐在父母坟头,在那儿待一天,好好给他们说一下,这么多年来我是怎么坚持找他们的。虽然遇上种种困难,但是我都没有放弃。”

“我想告诉他们,当年虽然我跟着余华英走了,现在不止我回来了,我还把她(余华英)弄回来了。而且把她送进去,我要让法律制裁她。我要让全世界的人见证,坏人就不能干坏事,(干了)总有一天他们会得到惩罚,尤其是偷孩子。”杨妞花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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