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站wtt常规挑战赛比赛时间是从11月7日开始吗?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9 22:42:33作者:无忧百科
有些人看事情只能看到表象。
昨天很多人都在欢呼说房产税5年内不征了。好似今年或者明年要征收,突然之间这事儿按下暂停键一样。
我不止一次在直播间讲过,房产税中短期内不会开征。
即使是我们看到一再放出的各种风向,各种喊话,但是真实的关于房产税的推进并没有多少。
上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公布,更是将房产税推到了5年以后需要去处理的事项。
立法规划,涵盖三类立法项目。
第一类,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第二类,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第三类,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房产税不在第一和第二类,也不在第三类,说明它目前连研究论证的步骤都没达到。
房产税只是在2020年8月的《房地产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联合印发时进入到大众视野,受到了热议,后续很多的探索和研究工作都并未完成。
按照我们常规的做法,一项影响甚大的税法,先是要论证各项立法条件充足,同时做了大量的研究和细节论证,然后交付广泛的审议,再经历小范围试点之后看看效果,接下来才是大面积推出。
从第一步,走到第五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是现在第一步的条件都并未具备。
恕我直言,不要说5年内房产税不会出台,10年内大概率房产税都不会出台。
很多人没有搞明白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没房的小白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认为收房产税是为了劫富济贫,专门用来打压房价的。
让你房多,活该你交税。
这就弄错了房产税出台的目的。
房产税出台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为了扩充税源。
换句话说,不是为了调整分配,而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分配的问题自然有分配的工具去调节,但是这个工具绝对不是房产税。
明白了房产税的目的,就明白了房产税出台的节点。
房产税是对存量房产征收的税,只有在增量没有收入之后,才会考虑存量的事情。
增量收入就是土地财政,卖地收入。
2023年前8个月,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1万亿元,同比下降了12.5%。
虽然卖地收入相较于以前锐减,但是相对于房产税的量依然是很有吸引人。
我们拿已经有房产税的上海来举例子。
2022年上海市房产税税收收入237亿元,同年上海卖地收入3324亿元,是房产税的14倍。
房产税收入和卖地收入一比较,立马被秒成渣。
土地收入作为增量收入,极其依靠新房市场行情的好坏。
毕竟房地产行情好,开发商才有动力去拿地。
从去年开始,房地产市场已经陷入了一个向下的螺旋行情。今年的救市已经花费了很大的力度,但是收效寥寥。
此时房产税出台的任何可能都不应该有。
不仅此时,最好短时间内都不要有。
因为房产税的威力并不在于它出台之后,而在于它出台的预期。
它的效用就像地铁规划一样,往往是出台之前威力最大。
房产税出台的恐惧和威慑力,远远比它出台之后对于预期的影响还要大。
所以,现在不会出台房产税,别说近期,就是在我们可见的未来,也不会见它出台。
因为不会为了它的那点收入,去干掉多10几倍的增量收入。
更不会为了那点收入,在房地产行业风雨飘摇之际再加一层利空。
房产税从提出到落地,其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上面的5步看着很简单,但是每跨越一步都很艰难。
征收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互联网联网,不动产登记,这些使得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能力。
但是除了这些技术性,硬性的问题解决之外,还需要面对几个问题。
比如,理清房产税的种类,它是人头税,还是累进税。
如果是人头税,那么它的税基足够宽广,基本上有房家庭都需要交税,税收收入会增加。但是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买房自住的刚需该如何保障。
我是自住,我是刚需,我是社会的基石,房产税应该征收那些房多的人,而不是征收只有一套的自住群体。
既要征税,还要考虑民生保障。
如果它是累进税,征收房多的人的税收。比如上海的免征点是人均60平,征税征收的是超过人均60平以上的家庭。
那么问题来了,房多的家庭一定会用各种方法避税,我们见过的那些几十套房产的人,有谁是把房子全部放在自家名下的,全部都是分散开找的代持人。
代持人可以破除限购,代持人也可以规避税收。
到最后,都是人均不到60平。
这样的结果,最后就是税基大范围减少,房产税为了增收的目的很难达到。
再比如一个问题,房产税的法理问题,它征收的是什么税。
是房子的税?但是增值的只是土地,房子是会随着房龄增加贬值的,每年的税基肯定会缩小。
是土地+房子的税?但是土地是国有的,到最后是我自己收自己的税,于情于理都说不清。
以上这些,都是房产税征收的问题。
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房产税问题,但是它背后牵扯着经济、财政、法理,各个方面。
牵扯越多,博弈的力量就越多。
所以,不用等了,房产税10年内都很难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