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社保缴存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再添新举措

更新时间:2023-09-20 07:50:41作者:无忧百科

取消社保缴存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再添新举措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为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措施意见》,多措并举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东营市安居稳业。

本次调整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准入门槛,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不同特点,对个人书面承诺灵活就业状态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再提供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支持办理“商转公”业务,符合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商转公”政策优惠;增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银行,增加招商银行东营分行、青岛银行东营分行为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不断拓宽灵活就业人员服务渠道。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创新创业,中心联合银行主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金融支持范围,针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合其在创业、购房安居、消费、培训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金融需求,量身定制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扩大新就业形态。

政策调整后,办理流程更加简洁、办事材料进一步简化。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东营市就业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或劳务用工人员,可持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原件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或招商银行、青岛银行相关网点签署《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进行办理。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