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出手解救“恩人”,贵州夫妇陷入诈骗圈套莫名承担千万债务

更新时间:2023-09-20 15:33:32作者:无忧百科

仗义出手解救“恩人”,贵州夫妇陷入诈骗圈套莫名承担千万债务



作者 | 陆火

为了“报恩”,贵州省贵阳市一对夫妇陷入了一个诈骗圈套,莫名承担了本不属于他们的上千万元巨额债务。

2013年9月,一名女子李慧琴在几个大汉的押送下,来到刘一兵、徐丽夫妇家中,称自己欠人800万元,希望夫妇俩帮忙。

刘一兵曾在患重病时得到李慧琴的照料,因此,夫妇俩一直将李慧琴视为“救命恩人。”眼看李慧琴遭受扣押,刘一兵、徐丽想报警,却被李慧琴拒绝:“只要帮了这一次,就没有问题了。”

一个圈套在此时已经设好了,就等着仗义的刘一兵夫妇钻进去。十年了,夫妇俩还在圈套中,绳索越勒越紧。

“救命恩人”遭“债主”扣押

年过六旬的刘一兵、徐丽夫妇在贵阳生活、经商多年,临到老了,却被别人骗了。


年轻时的刘一兵

十年前的2013年9月27日,刚吃过晚饭,家门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是李慧琴被几个大汉押送着从车上走下来。

两年前,刘一兵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样经商的李慧琴。双方相识之初并无深交,直到2012年,刘一兵被检查出直肠癌,做了手术后一直住院。

刘一兵住院期间,李慧琴显得非常热情,派人前来照料。有一天晚上,刘一兵身上的导流管意外钓出,导致大出血,被李慧琴的下属及时发现,从而救了他一命。

从那以后,刘一兵就一直将李慧琴视为“救命恩人”。夫妇俩与李慧琴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徐丽更是与李慧琴“姐妹”相称。

眼看李慧琴被人“押送”到家门口,刘一兵夫妇觉得不对劲,想报警,却被李慧琴阻止了。

刘一兵回忆,当时,李慧琴向他们夫妇跪下,“她一边哭一边说,哥、姐,救我。她说她欠了别人800万元做工程的钱,还求我们不要报警。”

“李慧琴还说,只要有人担保,先放了她,她就可以去筹钱;并说自己手上有一张别人欠她的500万元欠条,可以反担保。”刘一兵回忆。

当时,刘一兵夫妇也担心,如果马上报警,是否会使李慧琴受到伤害。因此,大家约好第二天到贵山饭店继续商量“如何解决此事”。

次日,刘一兵、徐丽与朋友胡军来到贵山饭店,发现李慧琴已被扣押一整晚。在贵山饭店,他们见到了当地知名的地产商文伟和他的妻子牛丹、姐姐文艳萍等人。

“对方说,只要我们做担保,马上就把李慧琴放了。”刘一兵回忆。

被起诉后发现“债务”子虚乌有

刘一兵夫妇经商多年,眼如明镜,原本根本不想被卷入到这样的经济纠纷中。

但正因此前的“救命之恩”,加上李慧琴提供了一张500万元的欠条作为反担保。刘一兵心想着,那就帮她一次,让她不要一直被别人扣着,这样她也能尽快地去凑钱还给别人。

于是,刘一兵夫妇在艳萍的律师准备好的一份《债务转让协议》上签了字。

这份签订于2013年9月28日的《债务转让协议》显示,“甲方”李慧琴向“乙方”文艳萍借款800万元,该笔款由文艳萍通过网银划转方式支付给李慧琴,现还款期限已过,李慧琴无法归还,刘一兵夫妇及胡军同意由其接受该笔借款的偿还义务。

其中,刘一兵夫妇各承担300万元的债务,胡军承担200万元的债务。各方约定了还款时间。



但在刘一兵夫妇的理解中,他们并非真的要承担李慧琴的债务,而是出于解救李慧琴不被扣押的目的;李慧琴被放以后,这笔钱还是该由她承担,毕竟,谁借的钱,谁负责还。

协议签订后,文伟和文艳萍把李慧琴放走了。刘一兵夫妇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他们该报的恩,也报过了。

但蹊跷的是,李慧琴很快就“销声匿迹”了。这时候,文伟和文艳萍找到了刘一兵夫妇,要求他们还钱。

这时候,刘一兵夫妇才知道自己“着了道”。他们想着,如果李慧琴确实还不上,那他们就先替李慧琴还着。

在给文艳萍账户打款266万元后,刘一兵夫妇因资金困难没能继续还款。随后,文艳萍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还钱。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立案后,要求文艳萍提供她与李慧琴的人转款证据,这时候,文艳萍根本无法提供。

这意味着,此前《债务转让协议》载明的“文艳萍通过网银划转方式,支付给李慧琴800万元”的说法,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原来,根本就不存在这笔债务。”刘一兵夫妇这时终于意识到,这一切,大概率就是文伟和文艳萍设下的一个诈骗圈套。

文艳萍本人则向法庭解释称,这笔债权,其实是李慧琴欠其弟媳牛丹(文伟妻子)的800万元,她是从弟媳牛丹处受让而来。

“救命恩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

渐渐地,刘一兵夫妇了解到,配合文艳萍实施“债务转让”的李慧琴,在所谓的“债务”完成转让一个月后,就被警方抓了。

案件资料显示,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2013年10月31日,李慧琴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逮捕。

根据司法机关的资料,2009年初至2013年10月间,李慧琴以公司做工程需要资金等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集资,并通过罗他人向社会人员集资。在此期间,李慧琴先后向109名受害人集资人民币8000余万元。

李慧琴将集资款中的2400余万元,用于赌博、购房、买车等,其余集资款用于支付利息、日常消费、投入公司经营等活动。

李慧琴实施的上百起违法犯罪事实中,其中第43起,就是2013年9月28日李慧琴、文艳萍、刘一兵、徐丽、胡军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一事。

一份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2013年9月28日,李慧琴到徐丽家中,告诉徐丽她欠别人的八百万元的债务急需归还,并称自己有二千多万元的监理费以及二千五百万元的高利贷很快可以收回,请求徐丽夫妇先为其承担该债务,然后其再归还徐丽夫妇,于是徐丽夫妇与李慧琴的债权人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将李慧琴欠债权人八百万元的债务转移到徐丽夫妇名下。



因集资诈骗罪,李慧琴于2017年11月被判刑14年。目前仍在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

对李慧琴的事情知道越多,刘一兵夫妇越觉后怕:

原来,李慧琴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早与文艳萍、牛丹等人有大量资金往来;却在爆雷的前夕,找了个“有钱人”来担保、充当冤大头。不幸的是,刘一兵夫妇,就是早被他们盯上的冤大头。

法院“随意切换”判决结果?

对于这起疑点重重的“借贷纠纷”案,各级法院显然也早已注意到了其中的蹊跷。

2015年6月,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驳回了文艳萍的主张。法院认为,《债务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系文艳萍转款给李慧琴800万元形成的特定债务,债权主体是文艳萍,刘一兵夫妇承接的,也是李慧琴欠文艳萍的债务,而非李慧琴欠牛丹的债务。

云岩区法院指出,李慧琴与文艳萍之间并无任何债权债务,不存在《债务转让协议》提到的“文艳萍通过网银划转800万给李慧琴”的事实。



随后,贵阳中院二审也维持了这一判决结果,令刘一兵夫妇放下了心里的石头:“法院还是明察秋毫,知道这个钱根本不该我们还,我们就是被李慧琴配合文艳萍等人设了个套。”

但当文艳萍2016年6月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再审后,事情又急转直下。贵州高院撤销了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8月,云岩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认为《债权转让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李慧琴与牛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判令刘一兵夫妇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后贵阳中院、贵州高院也作出判决,让刘一兵夫妇“还钱”。夫妇二人被法院执行走了620万元,加上之前“还”给文艳萍的266万元,将近900万元的钱款已经没了。



更有甚者,他们还“欠”着文艳萍500多万元的利息。法院正准备拍卖刘一兵夫妇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

一份“人情”,一个连环套,令这对夫妇莫名背上决债务:“如果说,李慧琴确实欠了文艳萍的钱,那我们也就认了。但事实是,他们之间的债务根本就不存在,又如何能够把债务转移给我们呢?”

刘一兵说:“更何况,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就是文艳萍和李慧琴串通好了,摆明了要坑走我们的钱。李慧琴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将我们列为李慧琴集资诈骗一案的受害者。我们作为受害者,还要一直受害下去吗?”

审案法院已落马获刑12年

刘一兵还介绍,自己原本一审、二审均胜诉,却莫名其妙被改判,其中的缘由,就在于文艳萍的弟弟文伟的插手和背后运作。

据媒体报道,文伟是贵州一名从事地产生意的商人,在当地颇有影响力。

“我们胜诉后,贵州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后又作出终审判决判我们败诉。这两次裁决,都是在领导即将退休和离任之际作出的,不得不让人怀疑。”刘一兵说。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文伟因行贿和诈骗扶贫款等问题,已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一些官员也已落马。

其中,曾主导这起“借贷纠纷案”审理的原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宏,已被判刑十二年,正在监狱服刑。



唐宏等官员的落马,以及文伟本人的被留置,让刘一兵夫妇看到了一线希望。

他们说,在重审审理时,法院对他们提出的“李慧琴被非法拘禁情况下,被迫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无效》”的主张,完全没有认可,而是将对方押解李慧琴的行为,描述为“陪同”。

“如此荒唐的说法,符合常理、符合事实吗?”刘一兵说,如果只是“陪同”,如果不是当时李慧琴显现出的身处极度危险的状态,他们根本不可能会答应去做债务转让。

早在2015年4月,为了查明事实,该案一审法官就曾到看守所会见李慧琴,并做了一份司法笔录。这份笔录中,李慧琴明确表示,她在2013年9月27日下午被文艳萍限制了人身自由,直到签完协议后“他们才让我离开”。

李慧琴还称,她不认识文艳萍,且与文艳萍没有经济往来。但她的确因做生意资金周转,欠了牛丹800万元,但二者之间的借款从没提到文艳萍,其她不知道文艳萍与牛丹之间的关系。

“当晚刘一兵夫妇见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就问怎样能帮助我。这笔借款是我和牛丹之间的债务关系,我认为徐丽、刘一兵、胡军不应该还这一笔借款。”李慧琴说。

而李慧琴对事实的描述,也成为了一审法院当时判决刘一兵夫妇不需要还钱的一个理由。

今年5月,刘一兵夫妇委托的律师,再次到监狱会见李慧琴,重新制作了一份询问笔录。李慧琴再次表明了自己当时被非法拘禁的事实。

刘一兵夫妇还了解到,牛丹和李慧琴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牛丹借给李慧琴的800万,当时就还了,所以这是一笔不存在的债务。”



他们将这些新证据提交给了贵州省检察院,申请省检察院予以检查监督。今年5月3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受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已正式受理该申请。

“我们就是想要一个公平公正。”刘一兵说,一个如此明显的诈骗圈套,相信司法机关不可能看不出来,希望司法机关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