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谭 | 存量房贷利率今日统一下调 河南实施城市更新 三亚“认房不认贷”

更新时间:2023-09-25 02:20:29作者:无忧百科

政经谭 | 存量房贷利率今日统一下调 河南实施城市更新 三亚“认房不认贷”


建行:9月25日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

9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的问答。

据了解,9月25日,建设银行将按照前期公告的规则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

具体调整条件为:贷款发放时是首套住房贷款;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当前连续拖欠天数小于等于90天;当前贷款执行LPR加减点水平符合该行公告调整要求。

如上述条件均符合,贷款将于9月25日由该行统一完成利率调整,调整后的利率当日立即生效,调整成功后将通过短信告知。

9月25日8:00起,用户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其他入口查询将于9月26日更新利率信息。

河南发布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城中村改造

9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3〕51号)。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五大方面共25条。

据观点查询,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具有河南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发展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总体原则为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明确负面清单,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合理把握节奏,着眼长期运营,避免“运动式”推进。

方式类型为结合建筑质量、风貌、区域功能特征,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和拆除新建等方式,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城市空间形态与功能,达到城市空间重塑、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经济结构优化的目标。城市更新的类型主要包括: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聚能增效类、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类、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类、城市安全韧性提升类、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类、智慧赋能管理类等。

三亚执行“认房不认贷” 发布之日起施行

9月2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三亚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住建局:东区街道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9月24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全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东区街道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绵阳:购买新建住房最高给予50%契税补贴 多孩家庭单户最高补贴2万元

9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优化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住房消费。十八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政策中有明确时限的以明确的时限为准。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优化“商转公”政策。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延长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中“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提高流动性调节系数”三项政策执行期限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绵阳市缴存职工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后又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的,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同时,实施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以下类别享受补贴和优惠:

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其中,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全额补贴,90(含)至144平方米(不含)的补贴80%,144平方米及以上的补贴50%;对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孩家庭在绵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上浮20%且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对于具有乡村户籍人员,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家属,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5%给予补贴。

此外,鼓励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另行给予团购优惠,但最大不超过5%。团购优惠额度不计入“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的价格范围。

《通知》还提及,鼓励企业对外推介促销。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绵阳市外购房人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面积)达到以下面积的,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3万(含)至4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100万元,4万(含)至5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200万元,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补300万元。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