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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1 11:09:36作者:无忧百科
(原标题:金智教育:实际控制权认定曾现“两套标准” 实控人出资或“空手套白狼”)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望山/作者 西洲 映蔚/风控
2005年,郭超担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的副总经理,并且与葛宁共同成为金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2008年,起源于东南大学的金智科技创立了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教育”)。如今,郭超成为金智教育的实控人之一,但实控人名单里已不见葛宁的“身影”。
事实上,郭超与葛宁的“故事”值得关注。金智教育新三板挂牌申报期间的实控人认定,与彼时受同一控制的金智科技存在矛盾。此后,金智教育现实控人郭超、史鸣杰以借款向金智教育增资或受让金智教育股权,此后转股获利逾亿元还款,或上演“空手套白狼”。而另一方面,金智教育转让子公司的对手方正是葛宁控制的企业,且脱离关系后,该昔日子公司仍与金智教育及金智教育的关联方撞号。且看似已退出金智教育的葛宁,其控制的企业却与金智教育共用电话,上演控制权迷局。
一、新三板挂牌申报期间曾与原控股股东受同一控制,实控人认定却现“两套标准”
实际控制人认定是监管关注的重要方向,企业的控制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如果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将会影响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回溯历史,曾全资持有金智教育的金智科技,在2010年将金智教育“转手”给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此后金智科技从控股金智教育,变成了与金智教育受同一控制。2015年,金智科技披露称,8名自然人股东通过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系金智科技的实控人。然而同一时期,金智教育却称因金智集团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彼时,关于金智教育的实控人认定,金智教育与金智科技现“不同版本”。
1.1金智科技由葛宁、郭超等作为发起人变更设立,曾持有金智教育100%股权
据金智教育签署日为2023年6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08年1月23日,金智科技成立金智教育。彼时,金智科技持有金智教育100%股份。
“故事”正是从金智科技创立之初说起。
据金智科技签署日为2006年11月23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招股书”),金智科技的前身是江苏东大金智网络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金智”),由东南大学及丁小异共同投资设立。成立之初,东南大学、丁小异分别持有东大金智75%、25%股份。
2000年12月13日,东大金智整体变更设立为江苏东大金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股份”),发起人分别为东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股份”)、葛宁、陈钢、郭超、徐勇、贺安鹰、付志伟、吕云松、南京讯智科技有限公司、陈星莺。
2005年8月,金智股份更名为金智科技。
1.2金智科技成立以来由葛宁为代表的管理层实际控制,葛宁具有重要影响力
先来关注金智科技的控制权。
据金智科技招股书,金智科技成立以来至招股书签署日2006年11月23日,以葛宁为代表的管理层一直实际控制金智科技。2005年4月,以葛宁为代表的管理层的13名自然人发起成立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投资”),并通过金智投资控制金智科技。
待金智科技上市发行后,以葛宁为代表的管理层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中葛宁作为金智科技的主要创业者和领导者,对金智科技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
截至金智科技招股书签署日2006年11月23日,金智投资持有金智科技69.7%股份,是金智科技的控股股东。金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分别为葛宁、徐兵、叶留金、冯伟江、朱华明、向金淦、郭伟、陈奇、陈钢、贺安鹰、吕云松、郭超、丁小异。
可见,金智科技的整体变更发起人以及实控人成员中,均包含葛宁、郭超。
截至金智科技招股书签署日2006年11月23日,郭超持有金智投资5.48%股份,并且担任金智投资的监事。
需要说明的是,彼时,金智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郭超,正是金智教育的实控人。
1.3 2015年4月葛宁等8人仍系金智科技实控人,通过设立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
时间来到2015年。
据金智科技签署日为2015年4月3日的《2014年年度报告》,截至2014年年末,金智集团持有金智科技46.63%股份。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郭伟、贺安鹰、丁小异是金智科技的实控人,分别持有金智集团18.61%、9.17%、9.17%、9.17%、8.33%、8.33%、3.33%、3.82%股份,合计持有金智集团69.93%股份,通过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
同时,上述8人分别直接持有金智科技3.58%、0.48%、1.79%、1.96%、1.17%、1.06%、0.94%、0.61%股份。
可见,截至2015年4月3日,郭超已经退出金智科技,但金智科技将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郭伟、贺安鹰、丁小异8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8人共同通过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尤其是葛宁和徐兵,并未退出金智集团。
然而,同一时期,金智教育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却与金智科技的上述认定结果或存在“出入”。
1.4同期金智教育称控股股东金智集团股权结构分散无实控人,故金智教育亦无实控人
据金智教育签署日为2015年3月20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2010年11月29日,金智科技将其持有的金智教育43.48%股份转让给金智投资,金智投资成为金智教育的第一大股东。2014年5月21日,金智投资更名为金智集团。
截至金智教育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2015年3月20日,金智集团、南京明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科技”)分别持有金智教育44.29%、22.5%股份。金智教育的控股股东为金智集团。金智集团彼时直接持有金智教育1,240万股股份,占金智教育股份总额的44.29%。2014年4月,金智集团与明德科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明德科技在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均应与金智集团保持一致。
但金智教育称,金智集团的股权结构分散,持股超过5%的股东有8人,且持股比例最高为18.61%,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同时,在金智集团历次股东大会中,股东在进行表决前均没有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所以金智集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于金智教育的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故认定金智教育无实际控制人。
且金智教育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为2015年3月20日,金智教育称,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金智教育披露的持股比例最高为18.61%的股东,正是金智科技的实控人葛宁。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金智教育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2015年3月20日,上述提及的三名金智科技的发起人郭超、徐兵、葛宁,均“现身”金智教育。彼时,郭超担任金智教育的董事长,葛宁、徐兵均担任金智教育的董事。
在此情形下,彼时,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郭伟、贺安鹰、丁小异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金智教育是否应该将8人认定为金智教育的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来说,金智教育申报新三板挂牌期间,其与金智科技的实控人认定或存在“两套标准”。
也就是说,新三板挂牌申报期间,金智教育的实控人认定标准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金智科技相悖,是否缺乏合理性?在以葛宁为代表的8人可通过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的情况下,金智教育称金智集团无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此番说辞又是否“站得住脚”?
而“问题”才刚刚开始。
二、实控人出资或上演“空手套白狼”,原间接股东控制的企业控制权存疑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时间来到现在。金智教育现实控人通过借款取得股权,而仅七个月后,即以超3倍的价格转让部分金智教育股权给原出借人获利并偿还借款,两名金智教育实控人的出资或上演“空手套白狼”。事实上,金智教育的实控人并非别人,正是最初和葛宁共同发起设立金智科技的郭超。而看似已退出金智教育的葛宁,其控制的另一企业却与金智教育“撞号”。
2.1原控股股东金智集团退出,郭超、史鸣杰合计以上亿元借款入股金智教育
时间来到此次金智教育冲击资本市场。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3年6月21日,郭超、史鸣杰分别直接持有金智教育24.09%、16.06%股权,且二人通过明德科技间接持有金智教育10.94%股权,合计持有金智教育51.09%表决权,二人系金智教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金智教育上述两位实控人多次存在借钱增资、受让股份的情形。
据出具日为2023年5月13日的《关于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深交所要求金智教育说明说明实际控制人郭超、史鸣杰通过借款入股金智教育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背景、借出方、借款原因及合理性;王沁红等人借予郭超、史鸣杰款项的资金来源。
对此,金智教育表示,郭超入股过程中资金来源于借款的情况为2016年4月增资,2016年8月、2017年6月和12月三次受让股份;史鸣杰入股过程中资金来源于借款的情况为2016年4月增资,2016年6月和2017年12月二次受让股份。
具体来看,2016年4月,郭超向金智教育增资2,288.72万元入股金智教育,其资金来源分别是向王沁红借款1,000万元,向南京乔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木科技”)借款1,000万元,向王天寿借款1,080万元。
2016年8月,郭超受让金智集团1,350万元金智教育股份,资金来源为郭超向王天寿借款1,360万元。
2017年6月,郭超受让金智集团1,500万元金智教育股份,资金来源为郭超向沈胜昔借款1,500万元。
2017年12月,郭超受让金智集团2,185.5万元金智教育股份。资金来源分别为郭超向沈胜昔借款200万元,向杭州擎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擎优投资”)借款1,000万元,向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毓投资”)借款1,500万元,向中源怡居(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怡居”)借款765万元。
目光来到金智教育另一位实控人史鸣杰身上。
据二轮问询回复,2016年4月,史鸣杰向金智教育增资1,715.2万元,其资金来源分别为向王天寿借款1,210万元,向范国华借款500万元,向乔木科技借款500万元。
2016年6月,史鸣杰受让郭家银341.616万元金智教育股份,资金来源为向乔木科技借款360万元。
2017年12月,史鸣杰受让金智集团2,764.5万元金智教育股份。其资金来源分别为向中源怡居借款985万元、向绍兴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海邦”)借款2,500万元。
经计算,2016-2017年,郭超通过增资、受让合计7,324.22万元金智教育股份,累计借款9,405万元;同期,史鸣杰通过增资、受让合计4,821.316万元金智教育股份,累计借款6,05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2016年8月,郭超受让金智集团股份的价格为7.5元/股,2017年6月、12月,郭超、史鸣杰受让金智集团股份的价格为5元/股。金智教育表示,转让价格降低系因金智教育资本公积转增,转增前价格7.5元/股与该转增后的5元/股一致。
然而,短短7个月后,两位实控人出售金智教育股份的价格涨了数倍。
2.2时隔7个月两位实控人转让金智教育股份的价格涨超3倍,或合计获利1.54亿元
据出具日为2023年5月13日的《关于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2018年7月,郭超将金智教育88.9万股、84.2万股、133.4万股、85万股股份分别转给擎优投资、北京居然之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居然之家”)、恒毓投资、沈胜昔,转让价格均为22.5元/股。
同月,史鸣杰将金智教育71.4万股、111.1万股、97.7万股、13.4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居然之家、绍兴海邦、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邦”)、杭州立晟佳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晟佳悦”),转让价格均为22.5元/股。
经计算,郭超总计转让391.5万股股份,获得8,808.75万元,史鸣杰总计转让293.6万股股份,获得6,606万元。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经测算,由于郭超、史鸣杰通过借款来实现对金智教育的持股,则两人通过转让上述股权或共获利1.54亿元。
2.3出借人与股权受让方存在重叠,二人出资款或上演“羊毛出在羊身上”
据二轮问询回复,郭超归还上述向王天寿、乔木科技、擎优投资、恒毓投资、中源怡居的借款的资金来源,以及史鸣杰归还上述向王天寿、乔木科技、中源怡居、绍兴海邦的借款的资金来源,均为减持金智教育股份所得款项。
结合上述情形不难发现,金智教育实控人郭超、史鸣杰增资、受让金智教育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借款。仅隔7个月后,金智教育的股权转让价格则涨了超3倍,郭超、史鸣杰通过减持金智教育股份给此前的出借人擎优投资、绍兴海邦、恒毓投资、沈胜昔,或“套现”1.54亿元。至此,郭超、史鸣杰通过一系列资本操作,几乎“一分钱未出”完成了对金智教育的增持。
需要说明的是,结合前述,郭超、史鸣杰二人受让金智教育股权的出让方,主要系金智集团。郭超与葛宁同时金智科技的发起人,也是金智科技多年的实控人之一。在此背后,郭超、史鸣杰是否存在为葛宁以及金智集团代持的情形?不得而知。
除此之外,金智教育转让子公司背后或“异象”迭起。
2.4上市前夕,金智教育转让子公司给金智集团股东葛宁旗下企业一芯科技
据首轮问询回复,深交所要求金智教育说明报告期内金智集团及其关联方与金智教育、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人员兼职情况。
对此,金智教育表示,葛宁是金智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金智集团的关联自然人。此外,葛宁控股南京一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芯科技”)并担任执行董事。
而葛宁控制的一芯科技,“接盘”了金智教育的子公司股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金智教育对外转让2家子公司,其中就包括南京青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橙科技”)。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6月21日,廖君、一芯科技分别持有青橙科技49%、51%股份。
据首轮问询回复,青橙科技主要从事产业孵化器、产业园区运营服务等,金智教育为聚焦高校信息化主业,将该类业务剥离。廖君作为青橙科技的股东、总经理,引进一芯科技一起合作,由一芯科技受让江苏知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途科技”)持有的青橙科技股权。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6月21日,知途科技是金智教育的控股子公司,金智教育对知途科技持股比例55%。
2021年12月,知途科技与一芯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知途科技将持有的青橙科技51%股权转让给一芯科技,股权转让价格为171万元。该次转让涉及的股权、资金已于2021年12月交割完毕。
需要指出的是,金智教育置出青橙科技后,二者或仍“牵扯不清”。
据青橙科技2022年度报告,青橙科技的企业联系电话025-68755669,企业电子邮箱为leli01@wisedu.com。
而招股书显示,金智教育的官网网址为www.wisedu.com。
即是说,“wisedu.com”或属于金智教育的域名,而青橙科技在2021年“脱离”金智教育之后,企业联系方式中仍含有金智教育的域名。
不仅如此,一芯科技与金智教育的关系或也值得推敲。
2.5一芯科技成立至今,与金智教育及金智教育的关联方“撞号”
上述提及,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6月21日,郭超是金智教育的实控人之一。
此外,招股书显示,郭超持有明德科技60%股份,明德科技是金智教育的关联方。
与此同时,郭超的配偶担任南京瑞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咨询”)的执行董事且持有其5%股权,郭超的儿子持有瑞元咨询70%股份。
据金智教育2020年度报告,金智教育的企业联系电话为025-68755669。
而金智教育与上述郭超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撞号”。
据瑞元咨询2022年度报告,瑞元咨询的联系电话为025-68755669。
据明德科技2022年度报告,明德科技的联系电话为025-68755669。
可见,金智教育、明德科技、瑞元咨询的联系电话均曾使用025-68755669。
“蹊跷”的是,一芯科技的联系电话同样为025-68755669。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一芯科技成立于2021年3月8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9月18日,葛宁持有一芯科技99%股份并且担任一芯科技执行董事。
需要指出的是,2021-2022年,一芯科技联系电话均为025-68755669。
不难发现,葛宁控制的一芯科技自成立之初与金智教育“撞号”,截至目前,一芯科技仍与金智教育及其关联方瑞元咨询、明德科技共用企业联系电话。历史上,一芯科技的实控人葛宁与金智教育的现实控人郭超或关系“匪浅”,均为金智科技的发起股东之一。此后葛宁、郭超等股东更是共同发起设立金智集团,通过金智集团控制金智科技。直到2015年,郭超虽然退出金智科技的股东行列,却仍担任金智教育的董事长。
而时至今日,葛宁是否依然能够对金智教育施加重大影响?结合郭超入股金智教育情形来看,金智教育的控制权是否仍掌握在金智集团以及以葛宁为代表的管理层“手中”?背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行为?金智教育的股权结构以及控制权是否稳定?种种疑问,均待金智教育作出解答。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资本探照灯下,金智教育能否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