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简易厂房拆迁能得到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3-09-21 19:56:55作者:无忧百科

桂林简易厂房拆迁能得到什么补偿

桂林简易厂房拆迁补偿按市场价计算补偿(通过评估确认)。

所有铁皮盖的简易厂房,若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不能按照仓库拆迁补偿,只能按一般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计算。其余简易厂房内的设施,一般按评估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和村;

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厂房被认定违法建筑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厂房被认定违法建筑拆迁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依法补齐了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

2、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造完成,即使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需的建筑物,应视为合法建筑物予以补偿。

3、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房屋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释放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该缴纳的税费。

4、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的,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

5、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已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6、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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