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职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选调生+人才团队)

更新时间:2023-09-18 19:35:35作者:无忧百科

宁夏全职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选调生+人才团队)

一、博士硕士预引进资助

加大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在读硕士支持力度,资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2万元,通过定期公布需求、常年办理签约等方式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来宁工作,预引进人员毕业到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空编的可通过“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10)。

二、高层次人才入职绿色通道

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发展需要,自主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招录博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只要专业对口且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考察考核录用(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32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我区任一城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本人迁移户口;工作单位在其他市县的,户口可保留在银川市辖区内(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银川市公安局 0951—6915252 石嘴山市公安局 0952—2216205 吴忠市公安局 0953—2019900 固原市公安局 0954—2068023 中卫市公安局 0955—7067523)。

三、选调生补助

对录用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0951—6669379)。

四、团队引进支持

鼓励整体引进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制定特殊政策,实行特事特办。对全职引进的或我区培养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可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经费支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 0951—5032671)。

五、留学人才创业资助

留学人才回宁创新创业的,视情况给予10万元—50万元项目资助(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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