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安生猪退养 月底前须拆猪舍
2024-03-05
更新时间:2024-03-05 00:23:26作者:佚名
“对于3月31日前未签订生猪退养协议或者在5月31日后还未自行尽成生猪退养拆除养殖设施的养殖场(户),不再赠予补助,同时予以列入‘两违’举动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同安区召开的生猪退养会议上获悉的。
据知道,同安区于2013年10月份启动生猪退养工作,分期实施退养任务。其中,官浔溪、埭头溪2条重点流域集雨范围内及火炬同安基地涉及五显镇3个行政村列入全区首席期退养范围,除莲花水库集雨范围外的其他范围列入全区第二期退养范围,莲花水库集雨范围内列入全区第三期退养范围,全区已备案的20家生猪养殖场分两批列入全市管理准备。
同安区农林局相关尽职人介绍,对于个辞生猪存量较大且在今年3月31日前已签订退养协议的养殖户,在今年5月31日前尽成生猪退养并拆除猪舍建造物的,潞傍按规定的标准赠予补助,即拆除猪舍等建造物的一次性补助60%,因转产转业“不养不拆”的猪舍按50元/平方米补助。对于3月31日前未签订生猪退养协议或者在5月31日后还未自行尽成生猪退养拆除养殖设施的养殖场(户),不再赠予补助,同时予以列入“两违”举动范围。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20日,同安全区累计尽成生猪退养10582户、247.36万平方米,占退养总任务的86.29%,区政府累计下拨生猪退养补助专项经费5.36亿元,各镇(街)、场实际支付赠退养的养猪户(场)4.56亿元。截至今年3月底,同安全区四条流域的生猪退养尽成率达70%。(海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