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22 00:11:10作者:未知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首席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请求,现就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得剥皮、分割且应当明确标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将屠宰的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不得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应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商秩字〔2009〕11号)请求,分辞在片猪肉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或“晚阉猪”标识印章。

  二、限期拆除有关剥皮、分割设施设备

  专营或兼营种猪屠宰的企业要于2019年9月30日前彻底拆除有关剥皮、分割设施设备。参加2019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企业一律按浸烫、脱毛加工工艺标准验收。

  三、规范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要依法执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厉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监督屠宰企业在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或“晚阉猪”标识印章,并在动物检疫证明上备注“种猪”或“晚阉猪”。对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或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四、加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监测

  自2019年7月起,按照《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屠宰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监测的通知》(豫防指〔2019〕10号)请求,全省所有专营或兼营种猪屠宰的企业纳入省动物疫病防止控制中央监测网点。

本文标签: 河南省  畜牧局  种猪  屠宰管理  市场分析  

为您推荐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场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23-04-22 00:11

警惕生猪调运带来的疫情风险

市场分析:由于现在区域价格差异悬殊,加之现在解禁的疫区也较多,所以生猪调运也就多了起来。这也使得一些猪经纪借机倒运生猪的现象增多,迫使一些地区疫情继续蔓延!

2023-04-22 00:11

猪价第三波的上涨在近期已经转入震荡期

市场分析:业内对于生猪市场后期的行情走势还是很看好的,而且从存栏数据来看,价格上涨的基础确实非常稳固。不过,现在西南地区清场出栏的猪源很多,这对影响对全国猪市而言都是很大的,

2023-04-22 00:11

猪价的上涨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市场分析:现在的生猪均价已经再上一个台阶,进入了8元时代,很多高价区已经提前步入9元的高地。但是猪价的上涨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第三波涨势从5月底的开始有苗头,

2023-04-22 00:11

猪价继续保持着平稳震荡的态势 南方地区出现较大涨幅

市场分析:生猪市场最近两天还是继续保持着平稳震荡的态势,而且已经平稳震荡了一周左右的时间了!东北地区的生猪价格基本稳定,北方其他地区依旧有西南等地低价猪源的冲击。

2023-04-22 00:11

疫情影响后的生猪全面紧缺已显现

市场分析:其实进入6月份以后各地生猪紧缺的现象就较之情的几个月明显了,因此也开启了第三波涨势,很多地区已经进入9元时代了。

2023-04-22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