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典型的领导方式 三种典型的领导方式是什么
2024-02-02
更新时间:2024-02-02 22:13:03作者:佚名
不能。因为在古代,妾的地位很低下,有的甚至和家仆一样,就算正妻去世,也不能被扶正。但也有妾娘家地位比较高的,被扶正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民间有句老话,说的是人生四大喜为“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是首要之喜。古人对于婚姻是非常看重的,也有着一整套的神圣仪式,即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做妻子常常会自豪地说:“我是你们八抬大轿,明媒正娶进来的。”
那言外之意,还有不是明媒正娶的?这个可以有,那就是“妾”。现代男人一直羡慕古人可以“三妻四妾”,那是因为,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是“一妻多妾制”,所以,才会有人能享受齐人之乐。相比如明媒正娶的原配正室,“妾”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妾的低下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男人纳妾不用举行任何仪式,“女为人妾,妾不娉也(《春秋》)”。因为“来路不正”,所以在家里就不能谈什么地位,妾之于妻,就好比现在的在编职工与临时工,可以干相同的活,但是,却不可能有相同的待遇,甚至有时还会拿出来背锅。妻那些妾与正妻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古装剧,都是为了收视率而欺骗观众的。真正的小妾,巴结正妻还来不及,把妻子惹毛了,分分钟赶出家门。唐朝女诗人鱼玄机,嫁状元李忆为妾,因为李忆夫人强悍,不同意,而且会经常殴打鱼玄机,最后被无情抛弃。
其二,妾是可以买卖与转让的,“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礼记》)”。在此,妾已被定性为物品,是商品,所以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唐律疏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正是因为妾的“商品”身份,有时也被当作礼品。古代文人互相赠妾的情况很普遍,而且视为一种雅事。据相关史料记载,苏东坡就曾多次将小妾送人,据说其中两个还是怀着孕的。
其三,妾死后,是不能入葬祖坟的。清末民初,就有两位著名的历史人物,是出自偏室的,一个是河南的袁世凯,一个是湖南的谭延闿。这二位都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可是,由于他们的母亲是偏室(妾室),所以,死后均被家族势力拒入祖坟。结果是两人各自闹了一出好戏,才让母亲勉强入土的。
都说多年的媳妇可以熬成婆,那么,当男人的正牌妻子死后,妾室是否可以顺利转正呢?答案是,不能!因为古人婚配一直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要“门当户对”、“良贱不通婚”。上文说过,“妾本贱流”,这是道德上约束,妾是没有资格与“良人”结婚的。所以,男人丧偶后,大部分会选择“续弦”——再娶一个良家女子为妻。另外,有些朝代对此还有明确的法律禁止,比如,《唐律疏议》就有这样的规定:“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意思是说,如果有人将妾室扶正做了妻子,将被服一年半的徒刑。妾可以拿来用,拿来宠,就是不能给她转正指标,只能打一辈子的临时工。这就是,一日为妾,终身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