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生育津贴和营养费怎么拿

更新时间:2023-11-14 12:11:31作者:无忧百科

南京市医保生育津贴和营养费怎么拿

  发放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时间

  单次生育一个孩子的、计生手术除满3个月不满7个月期妊娠流产外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发放账户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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