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咸阳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更新时间:2024-01-02 18:57:07作者:无忧百科

2023咸阳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一. 有关评审政策和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确认,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本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职称资格转换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人发〔2004〕459号)要求执行。

  (三)全科医生

  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对扎根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对在乡村工作满5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乡村医生,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可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替代。评审时个人总分乘1.1系数为评审最终得分。

  (四)军队退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发挥军队退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地方骨干作用,畅通职称申报渠道。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等医疗专业退役军人,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受理逐级申报职称,灵活就业的退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由其档案托管机构申报。

  (五)中小学和高校校医

  根据中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有关要求,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职称评审政策,积极畅通学校校医职称申报渠道,凡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隶属关系参加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执业药师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即认定具备主管药师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副主任药师的条件。

  (七)援外等医疗队员

  援外医疗队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陕卫发﹝2019﹞27号)执行。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八)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要求执行。

  (九)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执行。各级卫健部门要严格审核界定陕人社发﹝2020﹞12号文件划定的5类人员范围,严格审核防控一线人员抗疫表现,不得随意扩大享受抗疫政策人员范围。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应在推荐报告中明确抗疫一线人员姓名及数量,并在后附花名册中清晰标注,抗疫表现情况表须按照省厅统一制式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

  (十)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1.专业类别

  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医疗器械维修)、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专业。

  2.专业名称

  3.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中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专学历,取得“师”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②大专学历,取得“师”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师”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④硕士学位,取得“师”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⑤博士学位,可聘为中级职称。

  (2)晋升初级(师)资格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②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③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申报初级(士)资格的,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代表作要求

  (1)医学基础研究专业:

  申报中级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项:

  ①市、厅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成果奖的参与人;

  ②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为前5名完成人),研究成果已结题验收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

  ③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④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1篇(独著或作者排名前三名);

  申报初级资格: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本岗位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

  (2)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生殖健康咨询专业、药具管理专业:

  申报中级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项:

  ①获市、厅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成果奖的参与人;

  ②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为前5名完成人),研究成果已结题验收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

  ③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④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1篇(独著或作者排名前三名);

  申报初级资格: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总结材料要翔实,能充分反映本人业务工作内容、项目、业绩和成果,所在单位要加盖公章,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申报人符合《关于2022年度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22〕8号)论文条件的,可作为符合代表作条件参加2023年度评审,2024年度不再适用。

  4.报送材料种类和要求

  (1)报送材料种类

  ①《评审表》一式3份;

  ②《量化考核表》一式1份;

  ③《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学历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PDF文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⑤申报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专业的人员,仅限于具备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专业初级士、师资格人员,未具备资格人员不予申报。

  (2)报送材料的要求

  ①报送的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使用。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②评审材料要一人一袋。材料袋要求选用牛皮纸档案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写清材料内容和数量。材料袋背面粘贴《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5.其他事项

  (1)报送材料时,须指定专人到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当面报送,不受理其他报送方式。

  (2)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一并按照全市高级评审申报时间及地点。

  (3)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中级资格200元/人,初级资格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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