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住院+大额医疗)

更新时间:2024-03-07 20:33:18作者:无忧百科

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住院+大额医疗)

  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

  (一)住院待遇

医院等级

在职

退休

三级医院

85%

87%

二级医院

90%

92%

一级医院

(含社区)

95%

97%

  (二)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为85%。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75%和省级医疗机构70%;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5%,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提高2%。

  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职工医保大额缴费标准为190/240元每年,大病最高报销额度为42/47万元。

本文标签: 职工  比例为  医疗机构  万元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