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山古镇灯博会交通指引(自驾+非机动车+接驳车)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22:31:34作者:无忧百科
一、补助对象
(一)入职后参加学历提升,并在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一线职工(证书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为准),且必须是本市工会会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本市工会会员即可作为补助对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资助对象。
(二)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资助各级劳模工匠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三)已享受全总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资助或省总工会“双提升行动”学历提升资助的职工,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职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全市计划资助200人。
三、资助流程
(一)3月19日-24日,职工可登录“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端“浙里办”APP--“数字工会”—“双提升”应用进行试操作。未录入“数字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职工,可填报《浙江工会会员证明表》或通过“一键入会”完善会员信息。
(二)正式申报开始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进入“双提升”应用在线填报或核对个人基础信息、证书信息、银行卡信息等申请资料并点击提交。未录入“数字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职工,需完善会员信息后申报。被驳回资料的职工,需在申报关闭前完成修改提交,逾期未完善提交,将视作放弃申报。系统于3月25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于4月9日上午10时关闭申报(额满后即刻关闭)。
(三)本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县级总工会(或相关市产业工会)审核确认的方式,对职工申报资料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逐级审核。审核员可通过“浙江数字工会治理端”进行审核上报。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上午10时。
(四)对通过审核并确认上报至省总工会的名单,将由系统自动汇总,在“浙里办”APP公示7天。
(五)公示结束后,经省总工会审定,由省总工会直接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
提醒:平台于3月25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于4月9日上午10时关闭申报。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工会在数字工会平台逐级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上午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