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更新时间:2024-03-29 17:51:43作者:无忧百科

长沙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问: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打零工失业保险金会停发吗?

  答: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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