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手房带押过户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24-04-19 01:59:08作者:无忧百科

武汉二手房带押过户怎么操作?

  武汉二手房带押过户怎么操作?

  一、申请主体

  由买卖双方以及双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存量房转移登记由买卖双方和卖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若不动产登记簿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约定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由买方和买方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原抵押权注销登记由卖方贷款银行单方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的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申报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二)贷款审批。买方向买方贷款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卖方向卖方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和“带押过户”,签订抵押贷款、提前还款、资金管控方式等相关协议,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审批通过。

  (三)不动产登记。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事项(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及时向双方贷款银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推送登记信息。

  (四)办理结算。贷款银行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的登记信息后,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从资金管控相关账户中划扣卖方所欠债务,结清卖方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本文标签: 贷款  卖方  银行  抵押权  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