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热力公司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通知

更新时间:2023-10-18 12:18:59作者:无忧百科

宝鸡市热力公司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市热力公司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向您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热收费

  1.收费标准

  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2011〕38号》文件规定,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2元,其中20.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其中28.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3.38元,其中11.78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交费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未交费,市热力公司将按照《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等相关规定,自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收取违约金,收取金额最高不超过采暖费本金金额。

  3.交费方式

  ①“互联网+直交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浦发银行、渭滨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交费。

  ②“非互联网+直交用户”在小区管理单位处统一交费。

  ③低保户应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到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后再交费。

  二、停热/恢复用热

  您好,市热力公司对每年9月30日前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免费上门拆、装;每年10月1日至11月4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用户可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前按照市热力公司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手续;每年11月5日后,全市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复热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1.办理方式

  所有用户均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

  2.注意事项

  根据宝政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小区的停热用户,须向市热力公司交纳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

  2023年8月8日起,我市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工作已正式启动,9月30日前,“互联网+直交用户”交清当年采暖费及往年欠费,每户奖励20元微信红包或精美礼品一份;非“互联网+直交用户”小区管理单位交清已收采暖费,每户奖励精美礼品一份。精美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同时,为方便老年群体及行动不便的用户交纳采暖费及办理相关供热业务,市热力公司将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客服大厅地址

  地址一:金陵东新村7号新建路东段(金陵小学东校区对面)

  地址二:高新区高新大道36号左岸新城71幢1层4号(左岸新城北门向西200米)

  24小时服务热线

  0917—28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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