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
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的方式有:
1、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
2、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3、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4、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