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因为《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双方需要度过离婚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而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天。
也就是说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