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