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4、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的一般更改仅限于内容的变更,具体包括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不影响劳动报酬强度的前提下变更工作岗位,要注意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例如降薪、增加劳动强度、变更合同期限等,劳动者都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