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债务。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4.夫妻约定单独财产制的,父或妻一方个人所欠下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