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么?
2023-11-15
更新时间:2023-11-15 18:00:44作者:未知
对于开店做生意的人来说,少不和政府相关部门打交道。如果对其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满,我们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这里就需要我们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政府部门行政行为有错,那么行政复议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复议证据有何特点?下面我们借小编的这篇文章做个简单学习了解。
一、行政复议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
二、行政复议证据有何特点?
行政复议证据既有一般性,也具有特殊性。作为特殊的证据制度,行政复议有以下特点:
(1)举证责任的分担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中,实行被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原则,即被申请人要在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的时限内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不能提供的,就面临着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为违法、不当的危险。
(2)证明要求
行政复议的证明要求集中在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上,不同于行政诉讼的证明要求集中在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上,也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侧重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张的合法性上。
(3)证据的收集
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即行政复议中的证据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以前收集到的证据。根据“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前必须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以后,不能再收集证据,否则复议机关不予采纳。因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再收集证据意味着具体行政行为是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做出的,是不合法的理应加以撤销。
综上所述,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行政复议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因为证据是行政复议机构判断行政行为事实的关键凭证,所以我们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并承诺提交的证据真实可靠,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焦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