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查合同的哪些内容
2024-01-30
更新时间:2024-01-31 09:13:46作者:佚名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罪?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诋毁商业信誉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
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四、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损害商业信誉、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造成企业停产甚至破产的,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达到50万元以上的。因为损害商业信誉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害方是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