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遵循什么原则?(商标法的原则)
2024-02-22
更新时间:2024-02-22 20:23:08作者:未知
一、农村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二、哪些内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9)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特征是什么?
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如果农村回迁房的相关收入是在婚姻续存期间出现的,那么这部分的收入也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双方对于这部分的财产都拥有共同的支配和使用的权利。如果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相应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