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二庭: 关于公司公章的四个实务问题的解答
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8 23:10:21作者:未知
农村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是不是补偿完全不一样呢?没有房产证是不是就一定属于违建房屋呢?没有房产证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呢?拆迁时拆迁方以没有房产证为由被拆迁人该如何应对呢?今天爱土拆迁律师给大家讲一位没有房产证的当事人是怎么一步一步获得合理补偿的。
一、500多平房屋因为没有证,补偿只有周边房价的1/6
2018年的某月,湖北省某地的张先生得知自己的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随后拆迁方对房屋进行了测量,在测量时告诉张先生,你这五百多平方米的房屋没有房产证,不属于合法建筑。
最终,评估显示,张先生房屋补偿每平米一千左右,而周边的房价都达到六千左右一平方米了。
二、当地律师明确表示不予代理,补偿还能提高吗?
在拆迁方走后,张先生左思右想觉得这个补偿不合理。2003年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怎么就不属于合法建筑了呢?他在当地找了一个律师,在律师的解答下,张先生了解到自己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房屋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当地律师也明确表明,对于此类行政诉讼案件,他们接不了办不了,这让张先生倍感无力。
张先生尝试和拆迁方协商过两次,最终都没得到公正对待,也多次思考律师都不敢接案,自己是否还有机会向征收方索要合理补偿?是否还有坚持的必要?
恰巧,隔壁市的也是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他们请了北京专门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正在当地办案。张先生了解到这个信息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立刻动身赶过去咨询相关律师。
这一次,律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在询问了张先生的案情后,律师表示张先生的房屋还有较大的补偿提升空间,也分析了诉讼的大概思路,怎么样去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张先生在和律师谈后也明白了该怎样去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信息公开发现关键点,征收方主动提升了补偿,每平米再多给几百元
张先生回去之后也一直和北京律师保持着联系,在律师的指导下申请了信息公开,调取了关于本次拆迁的具体信息。结果发现涉及的征收项目尚处于意向征收阶段,相关的审批手续都没有完成。
在获得这样的信息之后,拆迁方找张先生谈了相应的补偿协议,每平方米提高了几百块钱,但距离合理补偿标准还是非常遥远。
要求重新评估,补偿在原有基础上再度提升了好几倍
随着拆迁方的各种威逼手段,无奈之下,张先生直接委托了北京的律师,要求在接下来各个阶段直接由律师介入。
2019年初,在北京律师的陪同下与拆迁方协商,争取到自选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重新评估,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更加确定了合理的补偿标准远远高于拆迁方此前给的金额。
通过多次协商,补偿款已经在原本的基础上提高了好几倍。
但在还没有拿到补偿款的时候,拆迁方又出新花样,要求张先生交出土地使用证。张先生如果真的交出土地使用证,那么后面征收方很可能打个“回马枪”,直接认定张先生的房屋违建,最终影响补偿。
律师直接告诉张先生,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款之前不要交出任何的书面凭证,最终征收方妥协,全额支付了补偿款。
纵然补偿不合理,只要坚持依法维权,结果自然不会差
张先生本身就是一个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人,在这次拆迁中一开始就准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次拆迁维权中,律师起到的作用,无疑是补偿款得到提高的关键。
律师在早期介入拆迁案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柔性”途径,搭建了一个和拆迁方平等协商谈判的平台,给拆迁方施加压力,逼迫拆迁方 不得不给予当事人合法合理的补偿。
最后爱土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拆迁时要坚定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一定要走诉讼程序维权,但有问题及时咨询律师,至少清楚的明白征收方哪些情况不合法,自己的合理补偿是怎样的。
只有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才知道和拆迁方谈到哪个地步是合理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