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请求法院就财产分割吗?
2024-03-14
更新时间:2024-03-14 17:19:35作者:佚名
“他在半夜把我摇醒,举着菜刀,圆睁着双眼,盯着我说,有人要害我,是你吗?”
农村姑娘翠兰在一年前经媒人介绍认识了男青年春生。
第一次见面,翠兰看到春生白白净净,个子高又帅气,心里很喜欢。
但是因为媒人和春生的家人都在场,他们两个也没有机会说话。
后来春生和翠兰在翠兰家又见了两次面,双方只是简单唠了几句家常,两个年轻人和双方家长都觉得满意,两个月后,他们结婚了。
没过多久,翠兰就发现自己老公不对劲。
春生在和她说话时经常语无伦次、自言自语,而且听不清他说的什么话,到了晚上他总说有人要给他下毒,要害他,有时翻来覆去一整晚不睡。
翠兰每天跟着担惊受怕,很少能睡个好觉。
后来,翠兰带春生偷偷去医院检查,她这才知道,原来春生患有中度精神分裂症,而且病史已经很长时间了。
翠兰觉得此生无望,又因为被欺骗非常愤怒,于是她向春生提出离婚,但是春生和他父母都不答应。
这时,翠兰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呢?
一、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是指让原本有效的婚姻,从头到尾都不再发生效力。
你与另一半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你可以全身而退,并且不会在你的婚姻记录里留下痕迹。
在民法典颁布以前,《婚姻法》仅规定了被胁迫结婚的人享有撤销权,比如说女方被男方骗到大山里强迫成亲,这时候被胁迫的女方是享有撤销婚姻的权利的。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民法典》有新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如实告知,如果不告知,另一方知道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问题的关键是,春生的精神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呢?这需要人民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审查,甚至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加以认定,如果经过鉴定后,春生的病情属于重大疾病,则认定翠兰的婚姻是可撤销的。
还要注意,现在只能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个事不再归婚姻登记机关管了。
并且,最好找专业律师协助你搜集证据,做申请材料等,以提高成功率。
二、诉讼离婚
如果说经过鉴定,春生的精神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该怎么办呢?由于春生和他的父母极力反对,说明他们无法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意见,因而不大可能协议离婚。
如果提起诉讼,关键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判案时会将这点作为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界限。
详情可参考:
与精神疾病患者离婚,还要考虑三种情况,来判断两个人是否达到了感情破裂的标准:
1、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但仍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
2、一方婚前患过病,但患者和亲属为了顺利结婚,故意隐瞒病史,婚后又复发;
3、一方在婚后一起生活时患了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
由于春生的病史较长,并且在婚前对翠兰有所欺骗。
显然,他属于第二种情形。
如果翠兰坚决要求离婚,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村委会证明、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并且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翠兰和春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各方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