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能否继承,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归子女?

更新时间:2024-03-16 20:17:00作者:未知

农村土地能否继承,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归子女?

以前农村人争着往城里跑,现在城里人想尽办法想往农村挤。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提出乡村振兴计划,农村土地更加值钱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越来越丰厚。很多农民朋友包括外迁户口的朋友都想知道,农村土地能不能继承,老人去世后的土地究竟归谁,该不该由子女所有。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科普下农村土地继承这个热点问题。

他80年代跳出农门,如今见农村发展越来越好,想回却回不来了

有一位网友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我们家房子才把地基打好,就被村里举报了,城管部门也说建起来就要拆迁。为啥我在自家宅基地还不能建房了,我该咋办?”经过交流,我们了解到,这位网友是城市户口,早年从农村迁进城市发展,现在看到农村发展越来越好了,就盘算着回老家修房子养老,毕竟老家宅基地还在。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80年代走出农村,就再也回不来了,家里老房子倒塌了20多年,已经超过宅基地上房屋修复重建的法定年限。“当年没钱修复重建,也不知道宅基地上的房屋自倒了还必须在一定年限内重建。可这是我家祖屋啊。”

宅基地执行“地随房走”的原则,一旦农房倒塌超两年,宅基地将被回收

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宅基地是自家的,应该父传子、子传孙,即便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宅基地也应该是保留给自己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我国,土地不归个人所有,而是公有制,即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通俗点讲,城里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村集体共同所有。那作为农民,拥有什么?你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

以宅基地为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归农民所有。

因此,农村宅基地也就没办法继承了。不过,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爱土拆迁律师团必须提醒大家:如果您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垮塌后,两年内都未修复重建的,那么,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家宅基地的。

下面我们接着看看,土地有哪些权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子女无法继承,但可继承地上合法收益

上面讲了,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拥有承包经营权。所以,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无法继承所有权。如果老人与子女完成分户,户口上没有其他人,一旦老人过世,那么就会算作“整户消亡”。此时,村集体就会收回承包地进行重新分配了,就没有子女的份了。

自留地、自留山,名义上是自留、自家的,其实还是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是无法继承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虽然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地,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用等,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

子女可以继承林地收益并继续承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咨询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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