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检察院哪个部门处理 刑事申诉检察院哪个部门处理的
2024-03-16
更新时间:2024-03-16 20:21:05作者:未知
一、刑事申诉检察院哪个部门处理
1、申诉书如果寄到检察院,应当寄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
2、如果寄到法院,应当寄到法院的立案庭。
3、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不受两年限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注意要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和审查办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和审查办理。对其他司法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后,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审查办理。
二、刑事诉讼证据基本特征
1、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2、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3、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根据或手段(即所谓的证据裁判原则),而案件事实又是裁判的根据(即所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因此为了保障裁判公正,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所以刑事申诉如果是找检察院的话那么就要到对应的控告申诉部门,当然申诉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比如申诉材料的准备就非常的重要,否则的话不予受理的,同时去申诉的话也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如果条件不符合也是不能刑事申诉的。